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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16时3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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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关于采购需求的文件精神,我局草拟《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综合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需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4年10月25日18:00分前电话反馈机关服务中心,反馈电话:0598-895309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综合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需求(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综合后勤服务

外包项目需求(征求意见稿)》

 

一、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综合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方案

、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等】;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要求提供证书编号及查询网址或者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四)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拟对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包综合服务,市场调研显示需配备服务外包人员14,本项目最高限价105万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人员数量和岗位设置,按实际需求以采购人通知确认为准。本项目服务地点:福建省三明双园区39号。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

1.1采购标的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类别

项目实施

范围

最高限价

1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综合服务,需配备服务人员共约14人;本项目通过以中标人为主、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为辅的管理模式实施,保障服务外包人员服务质量 。中标人需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服务外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服务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依照劳动合同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招聘服务外包人员、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包括日常教育培训、政治素养培训、礼仪培训等)等工作;负责服务外包人员人员薪酬发放、服务质量监测等。

综合后勤服务

①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②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稽查局;

③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④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105万元

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并据实结算)

1.2投标人报价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名称

具体内容

人员薪酬

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加薪、五险一金、伙食补助、优秀奖励等。(驾驶员岗位可加入公里数奖励、安全奖、车辆管理奖等)

注:人员薪酬采取按月据实结算的方式,即以当月各岗位实际用工人数*对应岗位人员薪酬的合计金额为准

项目费用

为满足项目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主要为税费及前期为投入本项目的必要支出 

管理费用

包含招聘、培训、工会经费、应缴税费、体检费、合理利润等。

其他费用

包含不可预见风险等。

1.3人员岗位及数量要求

服务类别

岗位

人员需求数量

备注

综合后勤服务

各科室文员

4

 

驾驶员

9

 

资产管理员

1

 

 

合计

14

 

1.4报价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包括服务期限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列出各项费用的计算相关标准及依据,投标分项报价表必须详细列明人员薪酬、项目费用、其他费用、管理费用所涉及的各项费用(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各项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1.4.2本项目投标报价综合服务模块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任一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对每个模块进行分项报价,且每个模块投标人的报价测算均应保证用于支付外包服务人员的人员薪酬总额占外包服务费总金额比例≥87%;若比例不符合前述要求或测算依据达不到人员薪酬标准的,在评标过程中对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3投标人应确保所有服务外包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三明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

1.4.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5万元,总体服务时间为202511日-202512月31日本项目所需服务外包人员共约14人,项目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当期确认的人岗数量为准,若人员不足14人,则按投标测算的工资、福利、税费、管理费等所有涉及的相关品目按实一并扣除。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1.4.5中标人预计支出项目费用前,需事前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或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费用支出金额不得超过该项中标金额,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的服务,采购人有权扣减部分项目费用。本项目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若最终结算服务外包费用超过中标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另外支付。

1.5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勘察会,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若有需要进入采购人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服务内容

投标人应配备满足采购人需求人数的后勤服务外包人员,主要完成机关食堂、物业管理、综合后勤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1综合管理

1)投标人应具有服务范围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服务外包人员内部岗位考核制度。

2)投标人应做好服务外包人员培训计划、考核、记录等工作。

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若采购人有明确要求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的,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上岗。所有服务外包人员的上岗或变更应向采购人报告,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

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应熟悉各岗位工作情况,做到工作责任明确,做到服务意识好、敬业精神强。

5)投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综合部门服务外包人员的档案以及开展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值班表等)应由专人保管,确保采购人查阅方便。

6)投标人应安排人员做好服务外包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按规范做好档案分类管理、列明档案清单等工作。

7)新旧工作交接

①投标人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方完成交接准备工作。

②交接各方应对物业管理项目的现状给予确认,梳理好工作重点及重要风险点。

③投标人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应列出书面交接清单和交接查验内容,移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材料;系统密码;统计数据;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等。

8)投标人应公布本项目负责人24小时服务电话。

9)投标人应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环境卫生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应当保持工位的环境卫生,不随意乱扔垃圾,定期对工位进行打扫,保持整洁度。

3.节能管理服务

1)投标人应当定期开展节能减排的培训教育,提升在岗服务人员的节能减排技能。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合理使用资源(如打印纸、面巾纸等),对于水电等设施,使用后应当及时关闭,杜绝浪费资源行为。

3.服务要求

3.1人员及岗位要求

3.1.1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在同等条件下,投标人应优先面试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现有编外人员。同时,服务外包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和采购人单位利益,遵守和执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章制度、职工行为规范等,未受过刑事处罚;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品行良好,思想端正,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驾驶员岗位要符合体检标准。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责任心强;

4)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服务意识等。

1.2投标人应在服务外包人员之中,选拔出1名服务外包人员或安排一名专业项目主管人员,负责总体服务外包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提升外包人员工作质效和工作积极性,并于每月5日前将外包人员上月整体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投标人安排的项目主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 人员配备条件表

序号

部门

职位

备注

41

综合部门

科室文员

1.应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基础,能熟练操作办公系统;

2.接受服务工作,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服从领导指挥;

3.在行政部门文印打字工作经验3年以上

4.取得健康证。

2

资产管理员

1.应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基础,熟练掌据日常办公软件、系统服务

2.接受服务工作,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领导指挥;

3.资产管理人员应熟悉资产盘点业务、盘点软件,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系统服务。

 

3

驾驶员

1.男;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

2.熟练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基本构造,能判断排除车辆的简单故障;

3.熟知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标识;

4.取得合法、有效的驾驶证(B1及以上);若无B1以上但具备C1以上驾驶资格的,应于入职半年内取得B1及以上驾驶证。

5.取得健康证。

注:岗位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服务人员年龄要求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岗位需提供的证书及证件,投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证书及证件的复印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事项。

2 人员岗责要求表

序号

部门

职位

职责

11

综合部门

科室文员

1.严格按要求,录入保存相关工作资料;

2.负责科室部分文档资料的打印、排版等;

3.做好办公用品领取、管理;

4.负责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资产管理员

1.非信息化资产管理:完成市局机关、派出机构非信息化资产日常管理,包括不限于采购计划上报与执行、资产采购申请及审批、资产入库登记、资产变动登记、资产报废等工作;

2.非信息化资产年度盘点:按照上级、本级财务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进行年度资产盘点,并形成资产盘点报告;

3.办公楼管理:办公用房用途登记、更新;

4.其他不动产管理:一是公有住房的日常管理,包括不限于租赁申请资格审核、协议签订、资料归集、信息公示,租户保修信息登记及推送,二是其他类型房屋、土地的日常管理。

5.其他后勤有关工作。

13

驾驶员

1.根据采购人安排及时出车,保障用车需求;

2.对车辆进行管理,保持车内外的整洁度,确保车内无异味,做好安全保管措施;

3.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遵循各项用车原则。

3.2人员储备

投标人应具有人员储备计划,按本项目要求,针对本项目服务外包人员需求的波动等情况,制定人员管理规范,保障有充分的人员补充渠道,确保人员出勤率,满足项目用人需求。

3.3人员到位

3.3.1服务外包人员的招录,经采购人确认符合条件后,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

3.3.2服务外包人员变动或因连续超过一个月的假期需要补充人员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5日内完成。

3.3.3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供配置于本项目所有服务外包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派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提供承诺函,以及所有服务外包人员名单及健康证、有效的身份证件,未提供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4投标人要做好采购人原后勤服务外包人员服务外包合同衔接期的平稳过渡工作,保证采购人后勤保障工作平稳、正常、有序运转。

3.4人员管理

3.4.1投标人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服务外包人员的人员薪酬等,服务外包人员的人员薪酬水平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低于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投标人与服务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提供复印件给采购方备存,采购人有权掌握和督促落实投标人支付服务外包人员的人员薪酬和教育培训费用支出等情况。

3.4.2采购人对以下情形,有权提出撤换服务外包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撤换,并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一般为5日内):

1)连续两次月度考核均为不合格的;

2)严重影响税务形象,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3)在一个工作年度内,被投诉三次以上的(含三次);

4)因个人身体原因,不适合服务外包岗位的;

5)采购人认为该服务外包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或满足服务需求的;

6)其它影响工作的情形。

3.5安全管理

3.5.1投标人应确保对所有服务外包人员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必须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网络安全承诺书,同时对于所有服务人员应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规定培训及警示教育。

3.5.2投标人应确保所有服务外包人员熟知并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规定,严格区分内外网,严禁发生违规外联事件。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及其所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不得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让、销毁与工作相关的数据,并需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和制度要求,履行责任义务,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3.5.3服务外包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经济补偿、劳动纠纷(另有约定除外)等问题,均由投标人承担。

3.6运营管理

3.6.1为保障本项目有效运作,投标人与采购人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投标人每月须根据双方确定的要求,于每月5日前提供服务人员考核明细、项目费用支出情况、预计支出人员薪酬情况等分析材料给采购人,并根据运营的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解决方案。

3.6.2投标人应严格要求服务外包人员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环境卫生制度及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等。

3.6.3投标人要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前安全培训、相关岗位技能培训、职业心态修养培训、职业道德修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安全事故处理培训等相关内容。

3.6.4投标人应对服务外包人员按月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服务外包人员工作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服务外包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依法依规的工作安排;若不服从,采购人有权将该服务外包人员退回至投标人并要求另派其他资质不低于采购要求的服务外包人员。

3.6.5本项目费用已包含各项薪酬福利支出(包括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税费、保险等),且五险一金增加金额已在项目中。

4.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4.1实施时间:本项目总体服务时间为202511日-202512月31日。(本项目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并据实结算)

4.2实施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路39号

4.3实施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综合服务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类型

要求

1

服务时间

本项目总体服务时间为2025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2

服务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路39号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9幢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93号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验收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

合同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中标人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外包人员考核明细、绩效考核结果、拟发放人员薪酬金额等材料,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中标人于每月15日前向服务外包人员发放人员工资薪金。发放后,中标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费用支付证明及明细,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并收到中标人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按单位财务报销流程付清款项。

2.支付材料: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外包人员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缴交明细表、付款结算单及等额正式发票等。

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所有服务项目后无息返还。中标人中途退出或未履约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再交相应罚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其他商务要求

1.其他要求

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且保证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1.2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和人员配备方案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因投标人方案不完整而引起的任何费用。

1.3投标人应配备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建立完善各类人员工作和业绩考核制度。

1.4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服务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的各评分细项为基础,详细说明将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措施。

1.5投标人及所有配备后勤服务外包人员均应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管理制度、会议室管理制度等。

1.6中标人发放劳务报酬或预计支出项目费用前,需事前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或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标人应根据各岗位定制完整可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服务外包人员进行质量考核,绩效考核制度内容不得与采购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相违背。

1.7服务合同到期或中途解除合同,中标人必须服务至采购人下一轮招标结果确认后,双方移交清楚后方可结束服务。

1.8投标人应当提供“企业自律规范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技术部分格式12。

1.9因采购人提出更换项目人员,且该项目人员无合适岗位安排发生离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向服务外包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由中标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补偿(赔偿)文书,采购人负责向中标人支付,出现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与责任机制认定

2.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三明市政府规定,给所有配备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

2.2中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为准则。

2.3全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由中标人支付给员工加班费。

2.4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2.5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2.6如遇台风、地震、战争、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服从调整需要或终止合同,双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

3.1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应提供符合条件及人数的服务外包人员为采购人开展服务,如未达要求,每逾期1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当期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支付合同当期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3.2中标人应具备专业的服务外包人员团队资质,所派驻到采购人单位的服务外包人员不能适应本岗位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之日起15天内安排人员到岗,未能到岗接班的,按本岗位缺岗处理,每缺岗一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缺岗人员的缺岗天数总薪酬的2倍支付违约金;缺岗天数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支付当期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3.3中标人当月服务质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查找原因并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当期合同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支付当期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3.4中标人未履行投标承诺,影响采购人正常运行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期限内整改,中标人逾期未整改的,每逾期1日,按照当期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损失;逾期超过15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支付当期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3.5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违反采购人的保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撤换有关服务外包人员,中标人应将对泄密人员的处理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每违反一次,中标人应按照当期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当年度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支付当期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若服务外包人员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如信息泄露、数据丢失、数据篡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6中标人克扣或拖欠服务外包人员工资,拒绝为服务外包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中标人应按未付薪酬总额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7中标人若未履行投标分项报表中提供的人员薪酬比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未付薪酬总额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8因中标人的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4.考核标准

4.1后勤服务外包机构考核

采购人可通过日常巡查、内部测评、外部评价等方式,对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情况进行考核管理。纳入考核的项目主要包括人员考核、基础管理等方面。具体后勤服务外包机构考核考核详见下表。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考核标准

人员考核

30

1.服务外包人员更换、招聘或辞退时必须向采购人报备,未经报备的,每少报备1人扣2分;

2.服务外包人员人数不足,5天之内不能补齐的,一次扣5分;

3.所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5分;

4.服务外包人员未持有采购人规定的相关证书的,每人每项扣5分;

5.发现有服务外包人员迟到、早退或未经请假离开单位的,每人每次扣0.2分。

基础管理

30

1.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未出具或抽查不符合,每一项扣2分;

2.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制定齐全有效,与实际情况相符。未出具或抽查不符合的,每一项扣2分;

3.建立记录清单,并留存记录的样表,未出具清单或样表未保存的,扣2分;

4.针对项目的危险点和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制定全面有效,符合实际情况。缺失或抽查不符合的,每一项扣2分;

5.未对技术、管理和各专业运行管理操作记录等资料详尽收集、及时归档、安全管理、及时移交采购人的,每次每项扣2分。

安全管理

4

未及时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服务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每次扣2分;

档案管理

15

1.未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或未对服务外包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存档的,每次扣3分;

2.涉及采购人单位档案未定期移交采购人或在采购人需要时未及时提供的,每次扣3分。

其他服务

21

中标人未按投标承诺施行的,每项每次扣5分。被有效投诉的,每次扣3分。未按规定标准执行的,每项扣2分。

合计

100

 

注:因服务不到位被采购人公开批评的按双倍标准扣分,被问责的,按三倍扣分。

注:

①上述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时进行修订,并每月按考核标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分数达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分数达80分但未达90分的,为合格;考核分数未达80分的,为不合格。当期合同中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重新采购服务的过渡期间,若采购人有需要,原中标人仍需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直至采购人重新签订采购合同为止。

②对于服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单位,若存在减分项,需及时对考核减分项进行认真分析,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的分析及整改报告。

4.2后勤服务外包人员考核

中标人应对后勤服务外包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并于每月5日前将所有服务外包人员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给采购人。服务外包人员连续两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或年度累计三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将退回服务外包人员并要求中标人另派其他资质不低于采购要求的服务外包人员进行服务。

(四)其他事项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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