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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法治税务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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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5:37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2021年,三明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聚力担当而进,躬身实践而行,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牢牢把握依法治税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中,着力推进精确执法、精准监管,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稳妥做好非税收入划转工作,采取严防“两虚收入”、大额税款入库审查、杜绝不真实房产交易等做法,有效提升税收收入质量。

(二)提升服务质量。聚焦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难点,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细化推出10大类30项152条具体措施,推行涉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简资料报送56项;开展小微企业春雨润苗行动,成立11个税收志愿服务团队,服务对象1600余人次,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管理,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落实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为诚信纳税“6连A”企业公开授牌,推出便捷发票领用、绿色通道、快捷退税等11项激励措施,与市工商联、市金融局等18部门持续深化“税政银”助企合作机制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了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市局及各县级局对制定的规定性文件进行梳理。经清理,暂未发现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前述相关内容,没有需修订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对讨论事项发表法律建议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把关作用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税费征管。加强消费税管理车辆购置税管理,强化货劳税收风险管控。扎实开展出口退(免)税工作和国际税收工作。做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推进十税合并申报工作,建立领导带头攻坚、重点企业帮扶、巡查与坐班、舆论监控以及税务体验师等机制,减负效果明显。

(二)规范税收执法。积极配合三明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及时完成新沙县区、新三元区税务机构变更、设立和编制职数的报批,以及统筹做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税务工作。围绕“四精”即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秉承柔性执法理念,落实落细“首违不罚”清单彰显税务行政执法温度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紧盯问题压实责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税务执法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征管改革,优化税收征管方式。优化稽查选案模式进一步完善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模式和“稽查+快反”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捣毁虚开发票犯罪团伙,持续净化税收秩序。

推进智慧税务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推广“八闽办税码”“智慧税务办税云厅”,“非接触式”办理事项扩围至216项,占办税缴费事项比例达95%,“网上办”、“掌上办”成为办税缴费常态。建立完善税收数据信息对外提供共享机制,依法保障各有关部门及时共享税收数据信息。与自然资源局深化合作,三明全域11个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存量房交易全流程办理时间缩短至20分钟左右。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以征管规范为指导,以金税三期、内控监督平台等系统平台为依托,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从而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改进。

(二)落实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责任。逐级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统筹抓实督察审计,聚焦重点工作强化执法督察。严格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福建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案卷评查办法》,积极推动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行政诉讼法》,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维稳、保密信访、舆情政务值班等日常安全工作,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网格化职责,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全系统实现“零疑似”“零确诊”确保人民群众办税缴费安全、税务干部职工健康平安。建立与人民法院协作机制,参与市检察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组织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活动,与工商联联合组建税收专家顾问团队,开展上门宣传辅导。   

(三)推进办税服务事项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显示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微信、公告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全局各类培训均加入法治内容,适时开展全员法律业务培训,服务于税收工作需求。举办《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讲座,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依托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充分依托新华社、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报道,首发式、全景式、系列性地开展减税降费、绿色税制等重大主题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税收宣传舆论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税收法律法规、《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和党纪党规等学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增强依法治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健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在专题培训中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重点内容学习。

(三)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即时清理和考核,积极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提高新入职干部法治意识。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议事规则,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实行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倡导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发并执行市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确保依法治税落到实处。

2021年,我市税务系统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少数税务人员对依法治税的理解不深,税收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等。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根据福建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健全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依法化解税收争议,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为服务三明“一区六城”建设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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