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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09时0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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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汇总三明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局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http://fujian.chinatax.gov.cn/smsswj)下载。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三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三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双园路39号,邮编:365000 电话:0598-8953636;传真号码:0598-8241206)。
    一、概述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落实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形成了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办公室对全省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察室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强化制度落实。结合工作要求,确保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流程规范运用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评,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把握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
   根据省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税务系统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强化落实,重点把握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办税指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行政效能、税收个案批复等内容,都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局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是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我局把好申请和受理关,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同时认真受理申请人的合法申请,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受理。把好办理和答复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能够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批转相关职能部门或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内容,并按法定时限予以答复。
    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四是积极做好涉税舆情引导。处理涉税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社会公开事实真相,发布客观信息,引导正确舆论方向,防止恶意炒作。注重规范执法为税清廉,在税收执法或干部队伍出现问题时,迅速做出公开说明,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置意见,确保税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三)丰富载体建设,加强公开保障
全市税务系统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和基础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厅、市局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持续巩固办税服务厅、市局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阵地。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创新服务举措,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信息公开管理窗口、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和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等场所、设施,规范和公开各项涉税事务的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QQ群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果。各县(市、区)税务局利用税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涉税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通过手机扫描登录三明市税务局官方微信,随时随地获取政策信息。
    三是各县(区)局采取设立咨询台、公告栏,依托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网站、微信、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将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税收政策、收费项目、标准、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文书等事项及时公开,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利用税收舆情网站跟踪舆情。重要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四)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系统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内外兼顾的要求开展主动公开,对内公开财务开支、“三公”经费、固定资产管理、预决算等局内干部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对外做好面向纳税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落实涉密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拓展对外公开的范围,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额核定、停歇业、注销,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减、免、退税和欠税情况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公开范围。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各县(市、区)局采取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依托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网站、微信、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将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税收政策、收费项目、标准、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文书等事项及时公开,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今年,全市举办185次,培训纳税人14018人次,举办49期纳税人学堂,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0余条。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着力点,围绕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创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税收法制宣传。我局高度重视面向社会的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落实法律“六进”宣传计划,特别是今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突出重点,抓好亮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市局开展“问需求•春风进万家”大走访,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辅导营改增政策,解读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部门把纳税人关心的税收政策法规制作成各种宣传品,送到政府、企业、学校、军营、社区、农村,现场解疑释惑;优化12366热线、网络、短信、电子邮件涉税咨询服务,健全“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解答各类业务咨询,充分保障纳税人与社会对税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税收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从而在全社会引导形成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 
     (五)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加快我市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7〕58号),以尤溪县税务局为试点单位,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尤溪县局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文件,确定公示的内容、范围、时限等,制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基础清单(试行)》,明确公示事项、渠道、期限、程序等重点事项。该局本着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行政执法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留存”的工作要求,规定责任科室对照基础清单将应公示事项按规定的公示时限要求进行公示,每次公示后需拍照存档。各个科室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行政执法公示、拍照存档等事宜,并要求责任科室根据基础清单拟定公示内容初稿,提交法制科审核后由办公室和纳税服务科进行公示。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规定要求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大厅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示。该局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了执法权力,降低了执法风险。同时,公示了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内容,能使纳税人了解执法人员职责权限和执法流程等,真正让纳税人缴明白税、缴放心税,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能力。据统计,2018年度,基础信息类公示72件,行政许可类公示98件、行政强制类公示16件、行政处罚类公示42件、行政征收类公示6件、欠税公告18件、行政检查类公示11件。
  (六)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省局下发的《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局“三定”落地,加快推进办税厅整合,得到了总局联络(督导)组王兰常务副组长,省局联络(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按照一县(市、区)局城区设立一个全职能办税厅的原则,全市共设立12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办税。此外,还设立13个车购税、房产交易办税服务专业厅, 9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及27个乡镇分局(所)闽税通自助服务室。
    二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将纳税人“办得勤、跑得多”的审批事项前移至窗口即办或“一窗受理,后台流转,前台出件”。一是针对改革后办税大厅管理层级不一致、办公场所整合搬迁的情况,从8月1日起在全市试行部门简易处罚迁移至前台一窗办结,实现依职权简易处罚事项最多跑一次。二是实现跨区域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在工程所在地或全市任意办税大厅预缴税费、异地入库,减少纳税人往返工程所在地与重点项目管理税务机关往返时间。 
    三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最大限度借力网上税务局,尽可能的减少纳税人办税节点,将发票办理、纳税申报(更正)、变更登记、停(复)业等40余项纳税人办理频率最高的业务搬到线上。一是借助二维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实现纳税人涉税事项申请、资料报送,文书签收和税务机关文书发放、审批留痕的网上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二是积极创新税款支付方式,简化优化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流程,与全部商业银行实现简化优化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流程改造,我市网上税务局于2018年9月26日起在税款缴纳环节增加银联二维码扫描支付功能,实现利用银联云闪付缴纳税款缴纳小于2000元的税款。三是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新办纳税人原需办理的13项业务集成至线上1次申请办结,打造“线上申请——受理——办结——反馈”的新型无纸化办税模式。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市税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增加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促进了各项税收中心工作的开展。2018年全市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49.9亿元,增长15.4%,减免税收26.3亿元,增长12.8%,推动了三明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分析获得郑新聪副省长等省市领导表扬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通过宣传栏、公告栏及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62条,其中:市局机关维护566条,各县局维护69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公开信息包括: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税法条库、计划规划、税收收入、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工作动态、办税指南、重大税收案件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各级税务部门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等二级栏目,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重点围绕贯彻“营改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出口退税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公开和宣传,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全年市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达160979次。
   2.编制宣传资料。针对纳税人的需求,编制不同内容的宣传辅导材料,重点宣传和解决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使公开宣传有的放矢。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印发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办纳税人套餐、个税改革以及《涉税事项规范》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 
    3.提供涉税咨询。三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共受理各类咨询10398条,其中现场接待人数1890人次,网上咨询数24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8000多人次,均全部回复。
    4.其他形式公开。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还通过报刊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先后举办了“营改增”“个税改革”政策解读会,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和个税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宣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在省局办公室对全省系统网站普查中,我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得到肯定。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存在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待创新提升、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够到位,对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待加强,针对性的政务公开培训较少等问题。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税务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结合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发挥税务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发布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二是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数据详见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4日

 

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4

45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4

45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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