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2日09时0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字体: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永政办[2018]57号、永政办网传[2018]2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主要通过永安市税务局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公布。联系方式:永安市税务局,电话:0598-3832028。

一、概述

(一)总体情况。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和永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以下简称《主要任务分解表》)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多渠道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审查工作,及时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失业保险明细申报、个税、企业所得税、环保税等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解读宣传,为社会公众获取税收相关政府政策信息、办理涉税事宜提供了便利,相关税务工作做到透明公开,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

积极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优惠政策。

(1)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以财税文件、税务总局公告等文件为依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税务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减税措施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征管流程,熟练操作相关办税系统,确保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办得好。

(2)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宣传辅导机制,针对不同规模、行业、类别纳税人的需求,结合社会关切和社会热点,举办税收优惠政策专题讲座,制作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材料,引导和帮助纳税人了解、学习税法,精准实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对纳税人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位等问题,主动提醒纳税人,并积极帮助解决,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3)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媒体、新技术在税收宣传中的运用,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

(4)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途径,解答纳税人咨询,举办加强纳税人学堂,面向不同特点的受训群体,设置兼具专业性、实用性、系统性、权威性和体验良好的培训课程,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辅导服务。

(5)积极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移动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及时落实减税措施网上备案。

(6)做好减税效应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导、执法督察、绩效考评等方法,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7)开展税法宣传走学校、进企业,进行创业创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社保缴费等相关税收政策的宣讲、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例如在高职院校举办的讲座中,为应届毕业生重点解读了与大学生创业紧密关联的小微企业、创业就业以及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和涉税办理程序,解答了个体税收、借款利息账务处理、税收优惠办理流程等问题,进一步普及了税收知识,深化了大学生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

2.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落实《永安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

(1)将办税服务厅作为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积极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设置了资料索取点、咨询辅导区等信息公开区域,配备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配置了电脑、“电子触摸屏”、自助办税终端(ARM机)等现代化设备、提供了税务杂志、税务公报等涉税刊物,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浏览、查阅最新税收政策法规、涉税业务操作方法、税收工作动态等内容。

(2)在我局档案室、图书借阅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整理归档包括涉税文书在内的各类政府信息文件,编制专题文件汇编或专题摘编等,为公众提供更系统、更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主要亮点和成效。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工作:我局已省税务局微信平台、市局微信平台、12366语音咨询热线、永安市电视台、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纳税人网报系统等发布、推送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四)健全公开机制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和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属性,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层层审查后确定是否公开,对需公开的内容,在《条例》规定时限内予以及时公开。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不定期对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从公开内容、时限、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违反条例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具体科室和个人的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五)强化组织管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衔接有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多次在全局性会议上强调其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局、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开发公开渠道

坚持网站公开与微信平台公开相结合,电子媒介公开与纸质资料宣传相结合,集中授课宣传与走访宣传相结合,并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发布最新税收政策,不断创新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扩大影响力和受惠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永安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后,永安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政策及其解读、企业关心问题解答、破解企业信贷难题等。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纳税人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税收优惠及社保征缴等相关政策。从信息的查看率来看,各类信息的社会关注度均达到较高水平。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通过福建省税务局官方微信、三明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三明税务微信平台、12366语音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纳税人网报系统等及时公布国家财税部门出台的各项相关税收政策,我局将继续做好各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和宣讲,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政策问题。

(四)加强政策解读。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宣传辅导机制,针对不同规模、行业、类别纳税人的需求,结合社会关切和社会热点,举办税收优惠政策专题讲座,制作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材料,引导和帮助纳税人了解、学习税法,精准实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对纳税人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位等问题,主动提醒纳税人,并积极帮助解决,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永安市税务局2018年及历年不存在未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受理办理情况:永安市税务局2018年不存在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永安市税务局2018年关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纳税人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永安市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人员轮岗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复杂性,造成了对有关信息是否可公开存在疑问和其他工作盲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轮岗时的工作沟通和衔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畅通咨询渠道,对把握不准的政府信息适时给予指导,避免造成涉密信息的泄露;三是继续通过加强培训和督导,提高相关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分类,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永安市税务局反馈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

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

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永安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