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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10时0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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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精神,我局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5949电子邮箱mxswbgs@163.com)。

一、概述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及成效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和明溪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确定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公开作为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做好相关公开。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财税〔201832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等税收优惠政策,并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的同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保密的文件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生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对于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依法公开和执行。加强过渡期政策辅导,召开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政策业务解读专题培训会,利用县电视台、县综合市场LED宣传屏滚动发布《致全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借助办税服务厅宣传阵地、税企微信交流群等推送总局、省市局发布的个税改革信息;积极走访企业,“一对一”开展纳税辅导。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税务部门机构职能、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及监督渠道。及时公开权力清单,上半年按照规定要求,将县局第一批行政处罚权力清单3大类(账簿凭证管理类、申报纳税类、税务检查类)、8小类行政处罚权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税人信用等级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及时办理复文。2018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8年我局在县局网站主页公开了县局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6.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做好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开展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执法督查,确保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及时落地生效,依托纳税人学堂,开展相关专题税收优惠政策学习培训及宣传辅导,并针对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读,2018年全年共举办纳税人学堂12期。截至1231日,我县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16039户次,减免税额1381.19万元,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00户,减免税额159.24万元;落实调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全县企业共减税约1200万元。

7.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上半年原国税、原地税举办在线访谈各1期,做好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税收政策解读。同时,通过局领导不定期走访企业、召开税企座谈会的形式,收集企业对于税收政策及其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个人所得税新政出台期间,县局主要领导带领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起始时间、标准、途径等方面进行逐一解读,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8.落实政策解读制度。结合法律“六进”,做好个人所得税新政解读进机关、进企业、进教育系统等活动。通过纳税人学堂、各类辅导培训,面对面解读政策、手把手教操作。县局建立税企联系群,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实时解答纳税人疑问,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9.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开展形式多样化的税收宣传解读活动。上半年原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了联合税收宣传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在4月份不同时间节点分别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企座谈会等税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问需求,大走访”活动,组织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5次,开展大走访16次,走访企业71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和各类行政落地生效、执行到位。

10. 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精准脱贫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县局挂钩贫困户36户,挂钩领导干部不定期走访慰问贫困户,及时入户解读扶贫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实。目前我局挂钩36户贫困户均已脱贫。

11.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信访舆情应急预案,成立工作小组,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涉税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2.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在继续推行免填单、申报提醒、个性化定制推送涉税信息等举措的基础上,手把手教学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同时,利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宣传栏、QQ群、微信群大力宣传与纳税人切身利益相关的税收热点信息,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13.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我局积极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设立税务咨询窗口,接受人民群众的业务咨询。

14.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是全面实现了“一窗通办”的“一站式”服务,县局134个涉税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新办纳税人13个涉税事项可以一次性办结。二是不断拓展办税服务新新举措,优化企业税务注销流程,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开设了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叫号机设置清税注销取号模块,实行税务注销业务优先叫号。三是实行了四大类16项业务全省通办,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等。四是做好机构合并后税收业务融合。组织各股室分局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帮助广大干部更好地适应机构改革后税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15.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梳理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全年累计编制办事指南25份。

16.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为规范办事服务信息,我局定期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整改。

17.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税收政策、行政许可等内容。同时,积极投稿东南网、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三明税务公众号、明溪在线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重要涉税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18.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于2018720日前关闭原国税、原地税相关微信公众号平台。

19. 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活动、宪法宣传日、志愿者服务日等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0.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留档。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确定了以局长巫明海为组长、分管副局长苏国庆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行政许可、办税指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重大违法案件等内容,都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同时,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3.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分解、保密审查、教育培训、信息采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宣传有标准、贯彻有依据、落实有实效。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优化纳税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首先,充分利用网站、12366免费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县局政务公开栏、税企联络群等资源,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同步化和日常化,更为方便、快捷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其次,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创新服务举措,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信息公开管理窗口、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和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等场所、设施,规范和公开各项涉税事务的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其三采取设立咨询台、公告栏,依托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网站、微信、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将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税收政策、标准、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文书等事项及时公开,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1.2018720日前,原国税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条,占主动公开文件数100%其中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开15份,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3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开1份。历年累计公开758条。

2.2018720日前,原地税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条,占主动公开文件数100%,其中,更新机构信息1条,占比33.3%;人事任免2条,占比66.6%。此外,公开动态类信息20条。历年累计公开312条。

3.2018720日至1231日,明溪县税务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条,占主动公开文件数100%,其中,更新机构职能1条,占比33.3%;其他公告2条,占比66.6%

4.截止20181231日,原国税、原地税及税务局历年累计公开10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原国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税法条库、计划规划、税收收入、政府采购、工作动态、行政许可、重大税收案件等;原地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机构信息、重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及解读、计划规划、业务工作、临时栏目及其他工作等;税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其他应主动公开栏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1.互联网:三明市明溪县地税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当面受理点:明溪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118号;电话:0598-2812232)。3.其他公开方式: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访谈、手机短信、有线电视、税企座谈会等多种公开形式。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依托明溪在线访谈,做好环保税宣传及税收热点解析宣传,同时,上门入户为纳税人开展优惠政策解读工作。公开相关业务部门电话,安排专人接受咨询,全年累计接受电话咨询1600余人次,做好现场咨询解答服务,现场解答咨询2600余人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答疑簿,收集纳税人存在的各项建议与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与反馈。针对环境保护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个人所得税新政等相关问题,通过微信工作群定期推送相关政策知识、开设相关专题纳税人学堂、入户企业进行专门化指导等方法,及时做好相关回应反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国税、原地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系统操作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进一步加强衔接。同时对信息公开政策把握还需加强,公开的内容范围仍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衔接,加强人员培训及对相关政策的把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5

107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5

107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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