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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田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09时3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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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明政办网传〔201832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在三明市税务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田县建山路193-1号;邮编:366100;电话:0598-7230399;传真:0598-733516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认真梳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动力,以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

(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我局不能独立设置对外的门户网站,所有政务信息主要是根据税收工作实际,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政策培训、税收宣传、入户辅导等方式向不同人群进行政务公开及政策宣传。据统计,2018年我局共进行各类税收宣传15次,组织各类培训辅导12期,活动参与人数达到千人以上;进行个税改革专题宣传,发放政策资料960份、举办专题讲座5场、参与人数630人、推送短信6万多条;开展税收宣传进园区活动,专项税收政策宣传到户,发放相关宣传册1500多份,为1000多户小微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1.预先谋划,认真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难度大,涉及纳税人数多,大田县税务局预先谋划,认真做好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并通过地方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平台陆续发布原国税地税合并及部分派出机构办公地点、对外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的通告,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维护好日常工作秩序,保证窗口办税平稳有序,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此外,2018年下半年,我局有力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凝聚宣传合力,多次组织社会保险费培训,以宣传促政务公开。

2.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增值税改革的宣传。为了确保增值税政策调整的精准落实,我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公告内容及时抓好宣传督导。一是20184月底,举办了4期深化增值税改革业务培训班,以政策宣讲的方式进行政策公开,共有450多名企业财务人员参加。二是以分局为单位,组建了4个深化增值税改革税收宣传工作团队,深入企业进行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税法新政,认真归集整理执行中的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良性互动。三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向前来办税的纳税人进行政策信息公开及宣传,并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公布增值税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确保广大纳税人对相关政策应知尽知。

3.把握节点,有序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2018101日前的准备阶段,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发布信息、分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全面推进新税法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各界对新税法的知晓度。2018101日至1231日的过渡阶段,主要是宣传贯彻过渡期政策。截至20181231日,我局已组织开展了8期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纳税人的个税改革新政及申报操作培训,参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此外,我局在大田县电视台播放个税改革宣传片,提高个税改革的知晓率。

(三)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布置,每季组织自查,半年、年终组织检查和点评总结,狠抓公开工作落实和公开内容的审批把关。同时要求办公室依照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各项公开规定,在往年工作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时效,及时高效地上报各类报表和总结。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按照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主动把优化纳税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12366免费咨询热线、手机短信、主流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特有资源,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同步化和日常化,更为方便、快捷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

三是积极推动重要事项的主动公开。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措施,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反馈情况,将纳税人关注的敏感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如:处罚情况、发票领购使用情况等进行不定期发布,“阳光”办税,更加透明、公正。将政府采购事项、人事任免等作为公开重点,确保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结合税法宣传月,通过召开纳税大户座谈会,由局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等活动,送税法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及时解决纳税户的涉税问题。以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为重点,统筹个税、社保相关业务骨干人员,以分小组的形式,安排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重点扣缴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扣缴企业进行“点对点”培训,提升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理解的精准性,让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少跑路、不排队,全方位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加强公开制度建设

我局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实际出发,及时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大田县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公开权责清单、各项办事流程。公开“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推进全税务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的统一化、标准化。要求个体及企业定期定额核定、调整情况以及减免税审批情况等,要及时在县局公开栏主动公开。

(五)努力拓宽公开渠道

坚持线上公开与线下公开相结合,集中授课宣传与走访入户相结合,举办纳税人学堂和开展税收宣传下企业进园区活动相结合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扩大影响力和受惠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几种类型: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等。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纳税人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通过大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三明市税务局网站政务公开。

2、其他公开方式: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大田县电视台、税企座谈会、微信等多种公开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政策解读稿等政策解读情况。主要是以召开纳税人座谈会、走访企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未设置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公众平台。我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簿和举报箱,收集纳税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处理与反馈。通过微信工作群、办税厅公告屏、集中公开栏定期推送相关政策知识、开设相关专题纳税人学堂、入户企业进行上门宣传服务等方法,及时做好相关回应反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历年累计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同政府要求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公开内容类似,导致信息重复发布,增加了信息维护成本,浪费了较多的人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三是公开载体不够丰富,主要借助于对外门户网站、档案局、图书馆和当面受理点,其他公开载体开发得还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要整合各公开系统。本着求同存异的思想,合并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三个系统共同部分,提高公开工作效率。二要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督促和约束各个股室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开职责,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要加强载体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微博等新型公开载体,借助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

43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43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国家税务总局大田县税务局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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