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宁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泰宁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办法,完善决策公开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文件要求,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将泰宁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8年,泰宁局认真贯彻省市局党委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关于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泰税发〔2018〕38号)和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为县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表证单书,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进展和结果,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促进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立足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际,积极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原国税于6月19日通过发布《泰宁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泰宁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对有关文件进行废止,向社会公布目录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国务院、总局及省市局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做到公开透明;三是严格遵守公示时限,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持续推进“双公示”制度落实,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
(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全面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局长信箱、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电话等公众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告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 条,行政处罚11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主动公开机关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和人员信息。
2.欠税公告。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我局管辖范围内企业欠缴税款的相关情况。2018年共公布4条信息。
3.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的规定,制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4.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18年共公布15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对外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办税服务厅。在我局自助办税区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放置最新税收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进行自助查阅。
3.税收宣传工作。通过纳税人学堂共举办计划内专题培训4场,参加人数共计1000余人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全面公开减税降费信息
在办税服务大厅、县局税企交流微信群及时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促进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如《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等,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持续跟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成效。宣传解读强农惠农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专栏,并组织县局业务骨干开展在线答疑解惑,帮助纳税人将政策用好用足。
(二)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
制作涉税事项“二维码”,放置于办税大厅显眼位置及各窗口供纳税人自主扫描,确保疑难“码上办”。结合典型案例对纳税人进行解读宣传,提高纳税人正确使用发票、识别虚假发票的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精简涉税资料。依托纳税人学堂及我局创设的“税企一线牵”微信群,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税法和财务知识的辅导培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避免出现办理已取消的涉税事项和报送已取消的资料,提高企业办税效率。
(三)跟踪公开税收改革进程
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全面开征、社保和非税收入划转等税收改革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征管要求等,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告、设立微信群等方式,集成发布政策措施文件等,同时通过税法宣传、在线解答、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立体化全方位跟踪展示重大税收改革进程和成效。
(四)细化公开纳税服务信息
一是积极宣传解读纳税服务措施。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并通过微信群、QQ群、泰宁本地新闻媒体以及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公告栏进行宣传。配备导税员,开办纳税人学堂,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便捷办税。二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依托纳税服务规范,编制发布办税指南,明确不同事项的办理流程等,并通过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方便纳税人一次性获取。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等,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三是拓展涉税查询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发票信息、退税率、等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五)客观展示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2018年,县局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公开,让公众客观了解税收政策落地成效。撰写个税改革、减税降费等新闻稿,在市局平台展示我局成效、经验。
四、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县局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强化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改进和提升,例如,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和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的渠道亟须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权责体系
提升泰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能力,引导干部职工端正工作态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完善权责体系,将其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干部高效的开展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
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从各股室(分局)挑选沟通力强、懂政务、文字表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强化泰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人员、加强配备,将信息公开知识更新和业务提升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5号税务大楼,邮编:354400,电话:0598-7833914,传真:0598-786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