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三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三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双园路39号,邮编:365000 电话:0598-8953636;传真号码:0598-8241206)。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调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把握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
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税务系统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强化落实,重点把握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办税指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行政效能、税收个案批复等内容,都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局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是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我局把好申请和受理关,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同时认真受理申请人的合法申请,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受理。把好办理和答复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能够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批转相关职能部门或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内容,并按法定时限予以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站、微信等常规公开媒体。我局门户网站由省税务局统一构建,对原有的功能模块进行梳理整合,是市税务局重要信息发布载体。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新闻以及相关工作。通过手机扫描登录三明市税务局官方微信,随时随地获取政策信息。
二是持续巩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信息公开阵地。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创新服务举措,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设立咨询台、信息公开管理窗口、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和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等场所、设施,规范和公开各项涉税事务的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合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能,成立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扩充组成部门和成员,强化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局相关单位绩效考评。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利用税收舆情网站跟踪舆情。重要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0 |
30 |
|
行政强制 |
4 |
0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312.30750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存在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待创新提升、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够到位,对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待加强,针对性的政务公开培训较少等问题。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结合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发挥税务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发布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二是拓展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