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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20时2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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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编制。报告正文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及派出机构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98-89536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职责、领导简介、税收政策法规、政府采购、政务动态、权责清单及其他公告等信息。二是定期通过“福建税务网站-三明税务频道”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行政执法公开事项。三是及时发布“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政策一览表等对外服务管理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处理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三明市税务局共收到6件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均按规定时限办结。2023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共审查发布612条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规范设置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加强对外门户网站的留言办理、纳税咨询等互动功能,定期开展网站普查。同时持续巩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三明税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阵地,持续提升三明税务新媒体影响力,加强与传统媒体联系合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公开”的积极效应,实现政务公开平台、执法公示平台的线上线下有机统一,利于公众更为便捷、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2023年,共发布15212项办税指南,推出226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93项“全程网上办”涉税事项、63项“全市通办”事项,226项“非接触式”办税事项。同时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新闻430篇,其中中央媒体报道65篇;组织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08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专人负责制,强化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放松。同时将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但与税务工作发展、《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如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教育培训不能经常化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同时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安全等教育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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