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是“晋江经验”最鲜明的特色。
近年来,福建大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2022年,福建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万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约69.4%,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为更好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建税务部门运用全国及华东六省重点税源数据,“复盘”近3年福建民营企业发展成效及走势,展现出福建民营经济做大显韧性、做优有底气、做强提信心的高质量发展“底色”。
做大显韧性
——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
福建省围绕“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依靠培植龙头企业,不断延链强链,实现产业跃升。
税收数据显示,从总体规模看,福建民企总量持续增加,龙头不断壮大,彰显发展韧性。2019年—2022年,福建省重点税源民营企业在面对疫情等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下,发展规模呈稳中有进态势。一是总量增加。列入重点税源民营企业户数稳中有升,从3391户增加到3450户,排名持续保持在全国前七。二是龙头企业壮大。2022年全国重点税源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前500名中,福建有12家,居华东六省第四。三是上市公司发展后劲足。福建省重点税源上市民营企业由299家增长到325家,尤其在2022年,福建省重点税源上市民营企业户数占全省重点税源户比重为9.4%,位居全国第九、华东六省第三。
从增长速度看,市场规模持续壮大,与江浙差距不断缩小。一方面,营业收入稳中有升。福建省重点税源民营企业总营业收入从2019年的22593.46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29797.81亿元,年均增长9.7%,增速分别高于江苏、浙江3个和1.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市场活跃度持续增强。印花税金额是衡量市场交易活跃度的重要指标,福建省重点税源民营企业缴纳印花税金额从2019年的全国排名第11位提升至2022年排名第8位。
做优有底气
——民营经济成为技术创新的关键主体
近年来,福建重点税源民营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以重点税源民营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在活跃市场、创造财富、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技术创新的关键主体、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
民营经济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财力保障。2022年福建省重点税源民营企业税收收入1027.46亿元,占全省重点税源税收收入比重为24.6%,位居华东六省第二。尤其是近年来福建省持续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制造业民营企业已成为税收增长的重要支柱力量。2019年—2022年,福建省制造业重点税源民营企业税收收入始终占据全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半壁江山,发展地位稳固。
民营经济呈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趋势。2022年福建省重点税源企业研发强度较2019年提高了0.16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七、华东六省第三。2019年—2022年,福建省企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均营业收入分别增长了26.6%、20.7%,均快于全行业9.7%的平均水平。重点税源民营企业中,风、核、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业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6.3%,2022年税收收入占全部发电业重点税源民营企业比重较2019年提高了26.3个百分点,新能源取得长足进展。
民营经济吸纳就业能力强。2022年福建省重点税源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占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的63.45%,占比位居全国第七,在华东六省中位列前三。在重点税源企业吸纳就业前10强中,民营企业占7席,户均达到17328人。
做强提信心
——推出系列操作性强的务实举措
最近3年,福建民营企业净利润同比下降20%,为各经济类型中降幅最大。重点税源数据显示,2022年福建省民营企业净利润同比下降20%,降幅高于国有企业14.4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主要是民营企业整体运营受疫情影响冲击更大,进而影响收入及利润增幅;再加上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中主要集中在中下游,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导致下游行业利润承压,2022年占制造业8成的民营企业,其利润率为4.6%,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更重要的是,供需双方发展信心不足,民营企业经营预期有待提升。
为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2022年8月,福建省召开弘扬“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今年年初,福建省召开“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暨重大项目推进会,以及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福建省税务局经过调查研究,先后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开展“项目管家”税收服务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广“税收特派员”制度的通知》和《关于税收支持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等操作性强的务实举措。同时,提出加大政府投入,发挥重大项目投资撬动作用;鼓励中小民营企业“抱团出海”,组建企业进出口联盟;针对福建民营企业行业特点,培育推广一批对应的数字化转型方案;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和系统解决方案等建议。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