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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召开前三季度减税降费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09时45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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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3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省局总经济师、减税办主任 郑元芳:今年以来,福建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在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减税降费作为今年我省税收工作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最核心的工作主题,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9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43.7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408.58亿元,新增降费35.16亿元。区域分布上,减税降费集中在厦门、福州、泉州等中心城市,1—9月分别新增减税121.21亿元、95.74亿元和74.42亿元,占全省新增减税总量的71.3%。

  一、新增减税情况

  2019年新出台减税政策新增减税242.38亿元,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中的增值税降率及配套措施新增减税173.34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06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1.52亿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163.9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翘尾新减税106.38亿元,调整增值税税率29.93亿元。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减税政策新增减税2.3亿元。

  二、新增降费情况

  2019年新出台的减费政策新增降费13.98亿元,其中: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降费11.35亿元。2018年实施在2019年翘尾降费政策新增降费8.85亿元,其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费2.24亿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降费6.61亿元。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降费政策新增降费 12.33亿元,其中: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费3.28亿元,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降费9.05亿元。

  此外,为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我省从2019年1月1日(所属期)起,将房产税余值减除比例从25%调整到30%,将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统一下调20%。此项本省减税政策1-9月减免房产税1.8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96亿元,合计减免7.76亿元,协同中央“六税两费”普惠性政策,持续增强我省经济长期发展的韧性和质量。

  三:记者提问环节

  福建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提问

  福建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近期,税务总局出台公告,要求开具原税率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交承诺书,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邱鹏亮

  邱鹏亮:为确保纳税人按照下调后的税率正确开具发票,让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2019年第31号公告,对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权限进行了规范。

  具体来说,对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需要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以及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等情形,自2019年9月20日起,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具权限,否则将不能再开具17%、16%、11%和10%原税率发票。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的发票。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后,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提问

  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试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不久前,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发出公告,从2019年6月1日起,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出台更加优惠的留抵退税政策。请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是如何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

  邱鹏亮: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的试行,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省税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及时做好征管系统升级和联调联试工作,编写《增量留抵退税系统操作说明》,确保基层税务干部懂操作、会操作。

  二是在9月份申报期结束后,省税务局统一提取了2748户可能符合条件的企业清册,下发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精准辅导,逐户发放温馨提示函,提醒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三是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原则认真办理留抵退税工作,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是否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四是加强与财政、国库部门沟通、协调留抵退税资金保障,确保各地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到位。

  福建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提问

  福建新闻广播记者:近期,我们福建省税务局推出了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请问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地将红利清单推送覆盖所有纳税人和缴费人?

  省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 苏守国

  苏守国:减税降费红利清单是我们近期在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上推出的一项新功能,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之后,系统会自动推送“减税降费红利清单”提醒,纳税人可以及时、无遗漏的收到每期享受各种税费种新增减免税详细情况,并可下载打印,为企业的决策提供量化的参考。全省纳税人均可第一时间、便捷了解本企业的减免税具体金额,算好自己的“收益账”。截至9月底,该红利清单访问量达到了近30万户次。

  除了继续优化电子税务局里的红利清单推送功能之外,我们对全省若干重点行业及企业减税降费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从单户企业红利清单的情况来看,减税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较好,红利逐步体现。下一阶段,我们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开展红利清单的面对面送达活动,指导纳税人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密切跟踪企业的减税效益,确保红利充分释放。

  海峡都市报记者提问

  海峡都市报记者: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职责划转后,税务部门提供了哪些便民举措?

  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郑建新

  郑建新:为方便广大居民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今年,税务部门已开通手机端、自助终端、网报端、上门申报四种缴费渠道。

  对广大居民而言,最方便的是手机端,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闽税通APP,云闪付APP,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等九家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以及部分地市的政务平台如“e三明”APP,扫码支付自助办理缴费,不仅可以为自己缴费,也可替家人代缴;当前还有8家商业银行和地市政务APP正在对接并进行系统开发。

  如果刚好到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或者普惠金融服务点等地方办事,税务自助办税终端设备、智能终端机也是缴费的渠道之一;

  有批量缴纳需求的可以选择网报端,也就是电子税务局。比如各村(居)委会及大中专、技校的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平台)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学校)内的参保人批量办理缴费;

  办税窗口作为兜底选择,将为上门申报的居民提供服务,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厅办理缴费。

  这里要提醒的是: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的,应先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或变更登记手续,再进行缴费。纳税人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4000012266或前往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咨询。

  福建日报记者提问

  福建日报记者:在履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职责过程中,税务部门有哪些工作创新?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徐建华

  徐建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积极应用区块链技术创新提升税收服务。近日,区块链社保费缴费记录全面上线应用,首份区块链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于10月27日在福州鼓楼区开具生成。

  随着社保费全面划转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我省有3000万的广大城乡居民个人社保两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直接向税务机关报缴,且在主要通过移动网络缴费下如何配套便利高效地为缴费人提供缴费凭证,是我省税务机关全面接收社保费征收管理面临的重要迫切新问题。原有税收模式难以适应和满足,亟需创新措施。

  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将税务、社保医保、代收户、缴费人等多方进行关联,实现《缴费记录》高效生成、安全存储、缴费信息实时查询及校验等功能,有效提高缴费信息化治理能力与税务部门的办事服务效能。推行应用区块链技术后,3000多万缴费人因此受惠,便利获取缴费凭证,且免印制、领用、打印、核销一亿份以上的缴费凭证,可减少征收成本达3000多万元,实现税务、缴费人、代收单位、社保部门四方共赢。截至10月30日,已受理居民个人社保缴费510多万人次,相应生成区块链社保缴费记录510多万份,上线3天内查看使用已超十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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