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酒驾车辆出事用不用担责?”“隔夜酒算酒驾吗?”最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邀请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负责人,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该局干部解读涉及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法规,并回答税务干部的提问。
据介绍,福建省税务局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明确目标任务
“全省税务系统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行为,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福建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袁先柏在全省税务系统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为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福建省税务局印发《福建省税务系统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以两个月时间为限开展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并且在专项工作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治理,覆盖全省税务系统所有在职、退休干部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
记者了解到,根据《工作方案》,在此次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中,干部本人和干部家属均签订了承诺书,进一步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在收到问题线索和作出处分处理后,福建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责令酒驾醉驾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上级机关作书面检查。同时,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公安部门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倒查机制,深挖彻查税务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
创新工作举措
福建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江小晖介绍,该局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纪检委员时间”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有些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警惕。交警部门负责人的专业授课为我们梳理了相关知识,对我们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安全驾驶意识很有帮助。”福建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青年干部林超凡在聆听交警部门负责人解读后说。
在福建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的统一部署下,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南平市税务局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发案特点和干部队伍实际,全面摸排酒驾醉驾易发群体,根据饮酒频次、出行方式等进行分类分级和分析研判,建立动态管控清单,由部门负责人走访重点人员家庭,讲清酒驾醉驾危害,消除潜在隐患。
深化警示教育
“此次案件的发生,除个人原因之外,也反映出问责不严,警示教育不力等问题……”针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福建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坚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在福建省税务局拍摄的税务干部赖某发生酒驾醉驾行为警示教育片中,赖某进行了深刻反思并现身说法:“在单位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时,我总觉得事不关己,把组织的教育当成‘耳旁风’,还抱有侥幸心理。希望大家吸取我的反面教训,做到自省、自警、自律。”
南平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黄小斌表示,从基层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看,很多干部在事发之前,往往都觉得与己无关,案发后则悔恨不已。“这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这种‘事不关己’的心态,从干部反响来看,达到了很好的效果。”黄小斌说。
袁先柏表示,福建省税务局将综合运用党委和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等制度,既查办个案问题、又坚持系统施治,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酒驾醉驾的长效机制,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专责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整改治理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