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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8日
关键词 服务业,困难行业 废止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11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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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 民 银 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民  航  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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