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最新政策
有效性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失效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关键词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11时34分

字体:   

点击量:{{pvCount}}次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等防伪措施。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和鉴别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