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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关键词
车辆购置税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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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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