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最新政策
有效性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失效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关键词 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 废止时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时12分

字体:   

点击量:{{pvCount}}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