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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01-27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27 11: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4日,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办理税费业务的场所,也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全省(不含厦门,下同)办税服务厅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

(二)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

扫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主页、“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上提供的二维码关注。

1.移动办税:纳税人、缴费人可使用实名进行相关业务的申报、缴纳税费、开具发票、涉税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办税地图、税费计算器、预约办税等业务功能。

2.消息提醒:纳税人、缴费人可接收通知公告、文书送达、催报催缴、风险提醒、红利帐单、问卷调查等涉税提醒信息。

(三)涉税咨询

1.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问题,欢迎拨打福建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12366智能咨询,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微电子税务局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的智能咨询,以图文、链接多种信息形式进行双向交互,享受便利、高效的税务智能咨询服务。

(四)办税服务厅

1.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进行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

2.纳税人在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业务、企业扣缴及代理申报,请您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申报请您登录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果您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可通过以下三种“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办理:

(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的企业或个人账号,在“我要办税—车辆购置税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申报缴税。

(二)“闽税通”APP

登录闽税通APP,在公众服务中点击“车购税申报”,登录企业或个人账号后,即可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三)微信

在微信搜索框中输入“福建税务”关注并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办税”菜单中的“车购税申报”按钮,即可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四、自然人发票代开

如果您需要代开发票(自然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代开:

(一)微电子税务局

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网址见第一点)登录“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自然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办理。

(二)其他网上代开

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发票代开”或者微信的“我—支付—城市服务—税务—发票代开业务”,也可以下载“易办税”“金财票易开”办理发票代开业务。

五、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领:

(一)申领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进入发票申领页面,选择发票类型,输入申领信息后点击“申领”按钮。

(二)查询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申领状态查询”可查询申领状态,申领成功后即可到“网上领票”进行发票下载。

(三)下载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点击“查询”按钮,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卷,可进行发票下载。

(四)邮寄送达

如果您需要申领纸质发票,在相应模块申领后,可选择O2O邮寄送达。

注意:网络领票方式,需要保证网络环境畅通,如果发票下载不成功,建议使用手工下载方式,点击“手工下载”按钮。

六、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四种“非接触式”方式办理:

(一)微信缴费

1.微信公众号

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在线缴费即可。

2.微信扫码二维码

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模块进行缴费。 

 

(二)“闽税通”APP缴费

闽税通APP:手机下载安装“闽税通”APP并注册登录,选择“公众服务—公众办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

1.闽税通下载页面http://mst.fujian.chinatax.gov.cn/nlsa/www/app_share.html

2.闽税通扫二维码下载

 

(三)微电子税务局缴费

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网址见第一点)登录“办税中心—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四)银联缴费(仅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

1.微信公众号

关注“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选择“慧生活—城乡医保”,在线缴费。

2.“云闪付”APP

云闪付APP:手机下载安装“云闪付”APP后进入,在首页选择 “城乡医保

1)云闪付下载页面:https://youhui.95516.com/hybrid_v3/html/help/download.html?code=62135 

2)云闪付下载页面二维码

 

3.商业银行

可通过各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功能模块进行缴纳。

此外可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e三明APP、莆田惠民保APP选择相应功能模块进行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祝全省纳税人、缴费人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幸福的春节!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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