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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关于在电子税务局中受理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1-01-1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在电子税务局中受理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14: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方便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以下统称申请人)网上申请,进一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我局自即日起在电子税务局中受理2020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途径

  申请人实名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选择“‘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输入相关信息,系统带出2020年度符合提取“三代”手续费条件的相应税款、提取比例和手续费,审核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申请。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将系统生成的《“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表》(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影像提交系统,并将原件一份寄送主管税务分局(所)。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批后按照国家预算安排进行拨付。

  (二)审批情况可到“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查询。

  (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四)2020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期限截止2021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请人抓紧申请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不断扩展“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4009912366;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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