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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关于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样调整和重新开放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1-03-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样调整和重新开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10: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的12张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的样式进行了调整[其中:《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调整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已于近日上线,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服务同日对外开放

  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操作路径和方法与调整前相同,未作改变。

  敬请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不断扩展“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4009912366;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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