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500000035990122/2021-10119 | 
			
				|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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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失效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税费缴纳功能暂停服务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税费缴纳功能暂停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16: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el.totalvie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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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办税服务,我局将在7月16日20:00起至7月16日24:00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闽税通、福建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税终端涉及税费缴纳功能暂停服务,具体包括三方协议缴税费、银联电子线上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云闪付支付等。升级完成后税费缴纳功能将恢复服务。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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