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500000035990122/2023-00036
|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失效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标题
|
福建省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名单公示
|
发文字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福建省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8 16: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pvCount}} 次
分享到: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有关要求,现将福建省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如发现以上企业有骗取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6联系电话将具体情况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2月28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