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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失效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暂停社保费业务办理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08-2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暂停社保费业务办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7: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尊敬的缴费人: 

  按照工作安排,福建省税务局于8月中下旬开展机房搬迁工作,现将期间暂停社保费业务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及时间 

  (一)2024年822日21至2024年823日19:暂停办理城乡居民(不含新生儿)社保费缴费业务。 

  (二)2024年823日19至2024年826日8:暂停办理社保费线上线下所有业务。 

  二、恢复办理时间 

  2024年826日8:00起恢复办理各项社保费业务。 

  三、注意事项 

  机房搬迁期间,可能出现因服务器切换造成页面短暂卡顿等情况,建议缴费人刷新页面后办理。 

  请各位缴费人合理安排相关事宜,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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