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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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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10: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统筹部署、运行调度以及税收分析、风险管理和征管措施应对,推动组织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坚持抓服务优环境。发挥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优势,开展“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活动,组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样本企业”跟踪调查,直面纳税人反映的堵点痛点问题,持续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打造“闽税通”服务品牌为核心,创新推出28条便民办税措施,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3.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省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切实减税降负

  4.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结合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的税收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全省仅保留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0项其他权力事项。

  5.加强市场监管。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积极参与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应用,向福建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送涉税数据26万条,与外单位实现数据共享195万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我省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机构改革后省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8份;审查下级局制发规范性文件56件。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层层推进,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1105份。组织开展涉及排除限制竞争、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3.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省及省以下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内部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共取消9项证明事项,涉及5份规范性文件和内部文件均已发文取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并完善省局党委工作规则和省局工作规则,衔接完善省局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重大决策范围与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治税能力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落实2018年度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全省系统本年度参考257人,256人通过考试,平均分80.96分,考试通过率99.6%,超过今年全国平均通过率97%。

  2.开展诚信纳税激励工作。积极落实针对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的系列激励措施,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一是依托电子税务局开发建设“福建省银税互动平台”,为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提供全流程线上的“小微企业贷款”和“自然人纳税信用贷款”服务。二是积极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程序,优先保障诚信纳税人经营用票。三是纳税信用A、B级的优质出口企业可纳入出口退(免)税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的待遇。四是开辟绿色通道,让诚信纳税人享受更多便利。

  3.实现“黑名单”及联合惩戒互动化。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作为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2018年全省共公布“黑名单”案件101件,并推送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4.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对《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修订并公告,保证了机构改革后各地执法依据和执法尺度统一。

  5.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良性互动,全省提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税务+公安”的协作模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打击各种涉税犯罪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6.推进税收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与省高院制发《关于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就加强诉讼协作、执行联动协作、信息共享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推进法院系统与税务机关的工作协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组织省局机关各部门根据各自岗位职责,梳理排查岗位风险,制定《福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围绕“两权”运行,省局制定完善相关业务制度、业务规范和流程,累计制发制度39项

  2.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18年度执法督察工作,全省共督察单位(项目)193个,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错纠弊。注重执法督察成果的共享与运用,加强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的原因分析、整改问责等后续管理,有效实现“查错纠弊,促进管理”的工作目标。

  3.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上线内控监督平台,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通报与惩戒力度,2018年全省系统责任追究共计176人(次)。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积极推动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把案件审理质量,以审促查、以审促管,更好发挥其在规范税收执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能力建设,成立省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及法院的沟通,提高办案水平,有效化解涉税争议。2018年省局收到复议申请13件,办理省局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的未结行政诉讼案件11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税费规范性文件均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好稽查执法公开,在省局外网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对省级重点稽查对象抽取情况进行公示。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 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的内容,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为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人才保证。

  2.统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省局做好普法顶层设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18年通过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开展法治宣传300余期(次),其中发布政策类微信原创作品100余篇,90%以上作品阅读量超过2万人(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政策法规队伍人才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配备,壮大法律专业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建立全省系统公职律师和取得律师资格或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人员数据库,建立全省系统政策法规人才库。

  2.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出台《福建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使之成为系统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制发《福建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完善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3.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举办系统公职律师及法规人才培训班“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专题辅导视频讲座”等。在全省系统县级局长培训、科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等培训中开设法治专题课程,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的能力水平。在初任培训中开设法治教育专题课程,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法治培训力度。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落实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发省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规划、有组织、有措施,确保依法治税落到实处。

  3.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将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新颁布的特别是与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

  4.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列明进度安排,并纳入绩效管理。

  二、存在的不足

  2018年以来,我省税务系统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少数税务人员对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理解不够深刻;税收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有些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改进,有些依法治税机制和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受客观方面的影响,在今后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改进,将依法治税的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三、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提高全省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继续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门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继续推进行政审判与税收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工作。实行政审判与税收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定期与省高院沟通反馈行政诉讼情况和税务行政执法动态,认真听取法院的意见建议。

  (四)依法化解税收争议。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告制度,强化权利救济,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好税务行政应诉相关规定,切实依法化解税收争议。

  (五)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持续完善法律顾问队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办法,确保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继续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六)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省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海峡税务》杂志等主阵地建设,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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