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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03-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1: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整体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树牢法治思维,坚定全面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部署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工作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宏伟壮阔的法治蓝图转化为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的生动实践。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的工作部署,创新“一项机制、一个平台、一册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助力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落实税务总局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细化五批114条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行“项目管家”服务,组建“项目管家”团队105支,为1450个重点项目提供全周期、高质量、个性化的“管家式”服务。紧跟省委省政府部署,分两批出台助力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32条措施,推出支持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助力稳外贸10条措施,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广“税收特派员”制度,打造“税路通—海丝路·税收情”服务品牌,在电子税务局上线“侨税定制”,试行“税收协定服务卡”,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健全税务执法制度建设,推进税费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准入壁垒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权责清单、税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制度性要求,增强税务执法的透明度和约束力。

  四、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委员会会议制度(试行)》,提高议事决策效率与质量。遵循“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深化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积极组织外聘法律顾问团队和单位公职律师对税收疑难问题、复议诉讼案件、单位合同提出法律咨询和审核意见,充分发挥法制审核防控风险、规范执法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新业态发展,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健全涉税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深化“税悦工作室”建设,推出5类69条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措施,完善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机制,推动成立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协同的社保费诉求解决联席机制,建成社保费争议调解中心,打造“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涉税费争议化解新“枫”景。制定《福建省税务行政复议听取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实施办法(试行)》,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复议案件14件,诉讼案件5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定纷止争。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强现金税费征缴风险防控,全面构建全省税务系统现金税费征缴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内部快反机制问题核查,有效遏制增值税发票管理中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违纪风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展税务信息公开事项范围,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信息、税收统计、执法信息、政府采购、人事管理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切实服务社会大众,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接受纳税人缴费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税收工作的建议提案,受到代表委员好评。

  八、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税务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我省税务系统《关于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抓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管理,2023年共组织887人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系好执法人员“第一粒扣子”。用好“学习兴税”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培训模式,注重系统培养、突出实践锻炼,持续提升法治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税收执法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九、强化法治建设科技保障,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打响“闽捷办”品牌。顺利上线和稳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提高办税缴费效率。在全国首推“海上医社保服务站”“台胞医保服务中心”,破解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缴费难题。上线“征纳互动”服务,在全国率先开通“在线窗口”,强化税费服务效能。率先推出“税事同屏”宣传服务平台,对全省办税服务厅宣传大屏联通统管,统一发布宣传产品。推出“个人税信码”,打造可信数字身份,实现跨部门互认互信,便利自然人政务办理,获省营商办在全省推广。

  十、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扛牢抓实税收法治建设职责,确保全省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当好税务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修订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共抓共促,切实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2023年,福建省税务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是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这些都有待下一步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024年福建省税务局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与税务总局党委、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凝聚合力,砥砺奋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强政治机关巩固主题教育成效,深化拓展“追寻总书记足迹学思想”“牢记总书记嘱托建新功”活动,争取更大成效。二是推进法治建设依托《福建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加快构建税费协同共治体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三是把握重大机遇融入地方发展大局,跟进落实福建贯彻中央部署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争做更大贡献。四是做优主责主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经济分析、税费同征同管,发挥税收大数据价值,统筹做好聚财生财工作,争创更优业绩。五是坚持严管厚爱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基层建设,推进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严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争树更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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