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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500000035990122/2022-00106
有效性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失效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04-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6 14: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2018年税务机构合并后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部分已不适用的文件全文公告失效废止。

  二、《公告》主要内容

  经过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有13份已不适用宣布失效废止。其中失效3份税务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更名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4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因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不动产出租方因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废止10份税务规范性文件。

  (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三)关于发布《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五)关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六)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七)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八)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九)关于契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十)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建筑业增值税预缴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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