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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11: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el.totalview}} 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名单见附件1。 

  、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分为网络资格复审及现场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均要参加。面试确认与网络资格复审同步开展。 

  (一)面试确认及网络资格复审材料上传 

  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须于2024529日17:00前,通过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进行面试确认和网络资格复审材料上传 

  方式一: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题(http://220.160.53.33:8903/case/sz24022),进入资格复审模块完成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材料上传工作。 

  方式二: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资格复审材料一起形成一个压缩文档,命名为“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发送至fjswsyzp@163.com。 

  (二)放弃面试 

  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529日17:00前,通过以下二种方式之一确认放弃面试 

  方式一: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题(http://220.160.53.33:8903/case/sz24022),进入资格复审模块点击“放弃资格复审” 

  方式二: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发送至fjswsyzp@163.com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并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网络资格复审材料 

  1.基本材料 

  (1)身份证的扫描件(照片),注意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上传。 

  (2)毕业证书的扫描件(照片)。 

  (3)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 

  4)回避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

  暂时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书(见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补充材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照片)。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24年6月3日9:00-12:00及15:00-17:00,在东方濮卓酒店进行。请应聘人员携带所有网络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工作人员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提交、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67日(星期)。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于6月7日7:00-8: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东方濮卓酒店,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302号(交通参考线路详见附件6)。考试当天,应聘人员车辆不能进入考点,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到达考点。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方式。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其他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后续阶段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即可安排返程。考察、体检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福建省税务局发布的最近通知公告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欢迎各位应聘人员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098491(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邮箱:fjswsyzp@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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