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500000035990122/2018-00980 | ||||||
|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失效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
| 标题 | 下载表格前请先阅读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2010-03-02 |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
下载表格前请先阅读
注册备案及会员会籍管理须知: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取得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半年)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政府网中“注税之窗”下载填写相应表格后到福建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备案。
一、执业注册税务师注册备案及入会:
1、《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申请备案表》(附后);
2、《注册申请人从事注税业务二年以上证明表》(附后);
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附后);
4、《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附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7、人事档案寄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人事档案寄存单位开具的票据原件、复印件二份,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8、税务师事务所入所证明;
9、本人从事注册税务师行业工作以来的业务小结(须本人签字);
10、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1、与本所签定的劳动合同;
12、一寸彩照两张、两寸彩照三张;
13、无《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中第十一条所列情形;
14、是否为该所报备的业务助理(由我中心从报备资料中核实)。
注:办理执业注册备案的所有表格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公章,除表格外其他附送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二、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注册备案及入会:
1、《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备案表》(附后);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附后);
3、《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附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一寸彩照两张,两寸彩照三张。
注:除表格外其他附送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三、执业注册税务师转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1、《执业注册税务师转非执业注册备案表》(附后);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转非执业会员申请审核表》(附后);
3、《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附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6、《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原件;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一寸彩照一张、两寸彩照三张;
9、由本人办理。
注:除表格外其他附送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四、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转执业注册税务师:
1、《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申请备案表》(附后);
2、《注册申请人从事注税业务二年以上证明表》(附后);
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执业会员申请审核表》(附后);
4、《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附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原件;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人事档案寄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寄存单位开具的票据原件、复印件,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9、税务师事务所入所证明;
10、本人从事注册税务师行业工作以来的业务小结(须本人签字);
1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1、与本所签定的劳动合同;
12、一寸彩照两张、两寸彩照三张;
13、是否为该所报备的业务助理(由我中心从报备资料中核实)。
注:办理执业注册备案的所有表格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公章。除表格外其他附送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五、注册税务师转所备案
1、必须在原所执业一年以上:
2、《注册税务师转所申请表》一式三份(附后);
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转所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附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原件,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的只需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原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与原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注明在原所的执业区间:X年X月至X年X月;同时,注明具体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
7、与新所签定的劳动合同;
8、若为原所股东则需提供股权转让证明;
9、转出后原所是否仍有法定人数(由我中心在档案中核实)
注:除表格外其他附送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六、注册税务师转籍办理
1、书面转籍申请一份(须本人签字并摁手印);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转会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若为原所股东则需提供股权转让证明;
6、若转籍后对方无接收,需对方中心、协会开具未在当地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后方可重回我中心注册。
注:除表格外其他附送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联系地址:福州市铜盘路62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商业楼一楼
联系电话:0591-87806681;
领证联系:0591-87806380
传真:0591-878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