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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时04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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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编制,报告正文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局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附件中所列数据为福建省税务系统全系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汇总,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福建省税务局网站fujian.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91-870983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和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依法治税用权公开,加大重点领域解读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5条。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机构概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自身建设、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涉税服务监管等内容。共对外发布通知公告41条,规范性文件10条,政策解读483条,税收统计12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复文45条,涉税监管类信息131条,人事信息13条,政府采购信息26条,其他信息29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2019年结转0件,共答复6件,2020年结转至下年度处理02020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推进线上线下双重审核,对审核人员严格要求,加强制度规范学习,通过案例交流互相促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规范

  (四)平台建设

  福建税务网站为主体,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纳税人学堂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建设。 税务网站方面,完成网站IPV6改造;加强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调整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增政策文件在线预览、文本下载功能;定期开展网站普查等。2020年福建税务网站访问量1800万次。 政务新媒体方面,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图文、视频动漫、H5等形式的税务信息,扩大公开影响力。2020年福建税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458篇,原创667篇,阅读量达7300.1万次,粉丝总数达490万。 新闻媒体方面,坚持把服务和促进税收中心工作作为出发点,密切合作,加强宣传报道对接,同时加大税收普法工作力度,从强化机制、建设平台,创新形式入手,着力构建福建税务“大宣传”工作格局,取得一定成效。 全年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新闻1000余篇次。

  (五)监督保障

  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等方面的需求,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针对新《条例》出台提出的新要求,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强公开考核,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强化对下级的日常指导和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4

22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4

0

行政强制

5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4799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 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在平台建设方面,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线上申请方面存在功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理顺答复机制,建立办理规范,二是改进依申请公开平台,升级网站专栏,规范版式设计,三是加强指导管理,案例交流,督促各级税务机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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