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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08时29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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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编制,报告正文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局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福建省税务局网站(fujian.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91-870983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遵循公开、透明、便民原则,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和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宣传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5条。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机构概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自身建设、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涉税服务监管等内容。共对外发布通知公告16条,规范性文件10条,政策解读779条,税收统计9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复文20条,涉税监管类信息134条,人事信息52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其他信息2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2021年结转0件,共答复24件,2022年结转至下年度处理0件,2022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推进线上线下双重审核,对审核人员严格要求,加强制度规范学习,通过案例交流互相促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规范。

  (四)平台建设

  以福建税务网站为主体,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纳税人学堂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建设。税务网站方面,加强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调整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栏功能;定期开展网站普查等。2022年福建税务网站访问量680(独立用户访问量)余次。 政务新媒体方面,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图文、视频动漫、H5等形式的税务信息,扩大公开影响力。2022年福建税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645篇,原创546篇,粉丝总数达815万。新闻媒体方面,坚持把服务和促进税收中心工作作为出发点,密切合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通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同时加大税收普法工作力度,创新形式入手,着力构建福建税务“大宣传”工作格局,取得一定成效。

  (五)监督保障

  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等方面的需求,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强公开考核,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强化对下级的日常指导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8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2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2 0 0 0 0 7
(七)总计 22 2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省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存在不均衡;二是政务公开电话接听保障力度不足;三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发布滞后。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省、市、县(区)三级政务公开人员进行了梳理,整理登记了政务公开电话,并定时进行抽查,加强了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并通过第三方进行监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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