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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16时07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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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正文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局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91-870983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机关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8条,开设“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税路通-海丝路·税收情”等专题网页,集成展示税费优惠政策及解读信息,助力稳预期强信心,通过制作长图、视频等解读产品,多维度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并积极转发税务总局政策及解读,拓展纳税人的政策获取渠道,保障纳税人迅速知晓政策、便捷学习政策、全面享受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答复13件,结转至下年度处理1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了解合理诉求,对于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对于依法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坚持法治思维,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答复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审查系统,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推进线上线下双重审核,加强审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制度规范学习,通过案例交流互相促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

  (四)平台建设

  以福建税务网站为主体,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纳税人学堂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建设。网站运维方面,继续加强网站内容运维保障,提高各栏目更新频率,同时对网站信息进行云检测扫描,避免错漏信息。政务新媒体方面,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图文、视频动漫、H5等形式的税务信息,持续扩大公开影响力。2023年福建税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123篇,原创542篇,粉丝总数达930万。

  (五)监督保障

  开展网上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网站内容建设政策公开等方面的需求,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强公开考核,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强化对下级的日常指导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应答复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要继续加强;三是监督保障力度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对省、市、县(区)三级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二是压实责任,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公开及时准确;三是强化监督,通过云监测、人工检查、季度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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