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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3日17时48分

来源: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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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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