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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失业险、工伤险费率政策有新规定了!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时47分

来源: 常山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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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费率政策是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为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48号)。

  1、失业保险费率怎么降?

  此次,福建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降率受益对象有哪些?

  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

  3、失业保险降率实施期限是多长时间?

  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4、工伤保险费率有什么调整?

  因我省已不具备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条件,从2023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执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不再执行降率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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