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二是组织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税务干部及新录用公务员学习税务常用法制文件,强化执法质量意识,在学习中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因执法文书不规范引发诉讼的典型案件,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办税服务厅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办税服务制度进行督促落实,进一步规范首问责任、领导值班、导税预审、一次性告知、全程服务、限时办结、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大厅管理制度。二是积极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拓展从“窗口”到“门口”、从“大厅”到“企业”、从“城镇”到“乡村”的全链条服务,推动税费服务集成高效,营造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我局没有发布自己草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没有涉及食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日常的税收管征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税务局的文件执行。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工作规则,全面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重大税务法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共有1名内部公职律师和1名外部法律顾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整合集成优化,多维执法公示。注重多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多层级实施法制审核,尤其是在对特色行业水产品生产企业下户核查工作中采用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理清方法步骤,明确工作内容。帮助各股室刚接手“三项制度”的经办人员理清各个平台的公示步骤、操作方法及主要负责内容。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突出工作实效。通过座谈交流、查看各个平台公示信息发布情况,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进行全方位自查,避免出现应公示未公示等问题。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强化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督促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跟踪办税服务厅运行情况,根据实时状况,督促办税服务厅及时调整窗口坐席数量和导税员配备,提升应对申报期高峰纳税人拥堵情况的能力。三是及时根据市税务局就监控通报情况开展整改落实,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县局办公大楼内专门设置“调解室”,对行政争议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协调、协商处理,在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建立平等协商、相互尊重的关系,打造规范合法、平等信任的税企关系。二是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在做出影响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时,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符合听证要求的事项,当事人提出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八)确保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
一是严格内部执法督察。把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税收业务建设相结合,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等进行监督,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对内控平台确认的过错严肃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追责。2024年,内控平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人次。二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办税程序、法律规定、时限要求等,接受纳税人监督。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纳税人进行回访等形式,查漏补缺,营造良好的税务形象。
(九)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充分应用内控监督平台,加大内部执法监控。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全程监控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实时提供执法过错预警信息,使执法人员能及时更正。对系统产生的过错疑点通过执法当事人申辩、部门调查、业务科室鉴定、分管局长审批等程序做出适当的处理结论,及时制止税务人员执法不当、执法错误、行政不作为等现象。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024年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对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责任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并将结果向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汇报,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个别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还不够高,在执法过程中尚存在偶尔不能恰当运用法律,在实际执法中不能熟练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征纳秩序,对税收违法行为未能进行及时、适当的制裁和处理的现象。
(二)基层人力有待进一步充实
基层执法工作繁重,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少,基层法制力量薄弱。现已有的法规人员中,既懂法律又懂业务和财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少,依法行政各岗位人才存在短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耕主责主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党委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法治建设,忠诚履职 、尽责担当。
(一)理论学习再强化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和法治税务建设,坚持把税收法治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把法治要求贯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全过程。
(二)收入工作再夯实
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持续提升税务治理效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治公平。
(三)队伍水平再提升
开展法治教育,围绕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重点工作,夯实基层税务干部从事税收日常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操作规范等应知应会知识,强化培训实际征管操作等解决办税缴费工作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税务干部的法治理念,持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东山县税务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