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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时21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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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华安县税务局在上级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法治税务。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严格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1年,华安县税务局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就如何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积极开展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化税收分析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提高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握收入工作主动权。2021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1.28亿元,同比增收2.6亿元,增长30%。其中:税收收入7.2亿元,同比增收1.46亿元,增长25.48%,税收收入增长排名全市第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政策 

  不折不扣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精准为企业纾困解难。在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红利账”的同时,算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效应账”。2021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11685万元,其中减免税收10858万元。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实现应享尽享,共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缓缴税费1443万元;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截止12月底共为570户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447.56万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2021年前三季度共辅导23户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5889万元;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前三季度为196户企业减免税款793.4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规范性文件做到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定期清理,健全和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局备案,并及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局未制定出台涉税规范性文件。 

  (四)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传达依法治税相关文件精神,听取并解决各单位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了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创建进度时时把控,夯实了高效创建的工作基础;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切实提高征管水平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各项风险应对工作,较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风险应对任务。2021年我局共完成风险应对任务户数70户,涉及任务8批次,其中提示提醒任务53户,纳税辅导3户,纳税评估14户。共查补税款290万元,其中滞纳金58万元。二是加强两险管征。突出政府主导,强化镇村联动,共建协作平台,扎实推进征缴工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2021年,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征缴率达98.11%,在全市16个县区中位列第一。 

  2.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华安县税务局及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提升意识、加强配合,以“1+3+N”的制度实施体系为目标,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依托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漳州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将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执法事项公布到平台上,便于纳税人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全局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过程上传到执法音像记录平台集中存储;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涉及到制度要求和达到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人员的审核,完成系统流程文书制作,保障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021年全年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数量63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237条,上传执法音像记录22条,暂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 

  3.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严格落实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对新基准执行的准确性,避免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增强执法的合理性和可控性。同时加强学习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严格适用政策,把准执法尺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积极宣传、推进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1年7月1日起,我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出台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学习,要求全员熟知,全面掌握告知事项,严格按照公告执行,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同时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积极开展宣传,并主动告知纳税人该政策,扩大知晓度,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告知承诺制,确保告知承诺制政策精准落地,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带去便利。 

  告知承诺制推行以来,我局共办理“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440件,“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5件,“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2件,暂无告知承诺制业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结合办税服务厅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出台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拓宽投诉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办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积极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认真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提升投诉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2021年度共受理“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事项3件,通过“12366”受理及处理纳税人投诉5起,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诉为戒、以诉促改,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促进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2.加强复议应诉工作 

  及时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好各项行政复议应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1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3.规范信访办理 

  结合实际情况,由华安县税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机关的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办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信访工作办理中的重大、疑难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福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闽税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处理好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转送、交办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建立来信来访工作台帐,及时记录接受收信、来访情况的相关信息。加大信访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力度,强化线索摸排,及时建立和更新信访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台帐,健全“一地一台账、一人一方案、一地一专班”稳控化解机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监督和内控 

  扎实做好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按照上级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本局各项督察工作,主要包括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收尾阶段督导工作、对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自查自纠、个人所得税征管专项工作督导等,同时强化日常执法督察,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督察和考核,促进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主动接受上级监督,配合上海特派办、国务院大督查、审计署广州办等有关部门对我省税务系统的监督,对于上级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对于属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制责任。 

  2.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加强过错整改引导,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控、规范和考核,严格追究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把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长期坚持。2021年,我局共对4人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好对各股室、各税务分局(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规范华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二是依托门户网站,发挥平台公示作用。以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漳州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为窗口,公布我局机构概况、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通过各类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一体查询机、电视广告广播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一对一”辅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事项办理,不断提升税费事项网办率,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止12月底,华安县2021年涉税事项网办率达94.04%,较2020年同期增加59个百分点。二是深入推进税费种合并申报,做到“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实现数据自动预填、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不断提升办税缴费效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截止12月底,辅导纳税人进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9470户次、增值税和附加税合并申报35239户次,消费税和附加税合并申报107户次。三是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全力推进“以数治税”。持续推广专票电子化,组织开展“网格化”宣传辅导,实现纳税人开票“零负担”、管票“零时差”、服务“零死角”。截止12月底,组织业务骨干为106户新办纳税人核定电子专票,并做好开具、接收辅导。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华安县税务局把依法行政、法治税务作为推进各项税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由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制股牵头统筹协调抓推进、其他各股室协同整体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了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创建进度时时把控,夯实了高效创建的工作基础。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1年我局共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二、2021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税收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目前,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抱有侥幸心理,未意识到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会给自己和单位带来法律风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有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较弱,税法遵从度有待提高。 

  (二)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少数干部法律素质低、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高,执法不严、执法不够规范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对税收违法行为未能进行合法、及时、必要、适当的处理。 

  (三)基层人力有待进一步充实 

  基层执法工作繁重,高素质执法人员少,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缺乏复合型人才,未能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依法行政各岗位人才普遍短缺。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2022年,华安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在清单内行使权力,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组织税收收入作为第一职责,确保量增质优地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并把减税降费作为第一要务,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二)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创新征收管理方式 

  继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税收征管新模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能,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税收信息化建设,加大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获取和应用。顺应“放管服”改革及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要求,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大力提升征管质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22年,华安县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对内依法行政,对外依法治税,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落实,同时,做好内控、督察等基础性工作,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按照省市局要求的执法督察重点,加大对我局在日常执法考核和疑点核查过程中出现较多问题的督察力度,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我局税收执法行为。 

  (五)教育宣传两不误,营造税收法制大环境 

  一是强化干部法制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同时组织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特别是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全体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带动全民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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