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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14时3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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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华安县税务局在上级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法治税务。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严格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稳步推进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格落实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税源分析和税收预测,认真落实各项管征措施,积极稳妥做好组织收入工作。2022年我局组织各项收入195391万元,剔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539万)同口径同比增收4491万元,增长3.89%。 
  2.不折不扣落实减税政策。2022年我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单独反映)减免税费23686万元,其中减免税收21972万元;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03户133户次金额1573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退税13151万元;落实“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缓缴税费收入57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534万元;办理直接出口退税11538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规范性文件做到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定期清理,健全和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局备案,并及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2022年,我局未制定出台涉税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从制度上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坚持完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推进全电发票试点,成立全电发票受票业务专班,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受票试点、网格化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全方位、多途径向纳税人宣传全电发票事宜,推送操作指引精准辅导,确保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一体化推进,自7月该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入户宣传辅导、税企联络群、电子税务局推送相关信息及操作手册等方式开展全电发票试点“预先服”、“网格服”,累计辅导纳税人268户次。 
  2.持续深入推进 “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的认识不断提高,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也在不断增强,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三项制度”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依托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执法事项公布到平台上,便于纳税人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全局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过程上传到执法音像记录平台集中存储;涉及到制度要求和达到标准的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人员的审核,完成系统流程文书制作,保障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022年全年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数量57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378条,上传执法音像记录11条,暂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 
  3.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确保对新基准执行的准确性,避免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增强执法的合理性和可控性。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严格适用政策,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进办税缴费“网上办”“线上办”“邮寄办”,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目前已实现233项办税缴费服务网上、掌上办理,截止12月31日,华安县涉税事项网办率达96.27%,较2021年同期增长了2.24个百分点。二是建立“线厅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内给予纳税人准确高效的答复,充分提高电话咨询回复水平,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成立“税悦工作室”,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凝聚骨干合力,通过“零距离”服务实现税费红利“精准滴灌”,进一步提供高效能、高标准办税缴费“一站式”无忧服务,助力营商环境持续升温,自“税悦工作室”成立以来,累计为上门咨询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辅导524人次。三是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传辅导,推进优惠政策落实。线上通过组织召开“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线上解读会”活动,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线下通过服务团队“送策入企”、“局长专题服务日”、“领导干部走流程”等形式,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政策解读和辅导,进一步助推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等,同时,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出台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拓宽投诉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办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积极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认真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提升投诉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2022年度共受理“12345”政务热线事项24件,通过“12366”受理及处理纳税人投诉9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诉为戒、以诉促改,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促进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2.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及时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好各项行政复议应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3.持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华安县税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机关的信访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依法及时受理、按时办结来信信访。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深化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内控。扎实做好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按照上级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本局各项督察工作,主要包括包括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专项督导、2021年度个税汇算工作情况专题督导、增值税留抵退税未退纳税人专项督察、留抵退税疑点数据核查、留抵退税专项督察、简易办法与免税收入占比百分之百专项督察、“一册三表”“留抵退税审核操作指引”“留抵退税一体化风险防控工作指引”落实情况督察、“一册三表”落实情况自查整改等,同时强化日常执法督察,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督察和考核,促进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主动接受上级监督,配合上海特派办、国务院大督查、审计署广州办等有关部门对我省税务系统的监督,对于上级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对于属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 
  2.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过错整改引导,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控、规范和考核,对上级执法督察、内控平台扫描等过错行为认真研究、深挖成因,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严格追究责任,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2022年,我局共对1人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好对各股室、各税务分局(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规范华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二是依托门户网站,发挥平台公示作用。以福建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漳州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为窗口,公布我局机构概况、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通过各类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一体查询机、电视广告广播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利用5C5R评级系统,提升税收收入质量。进行数据比对,摸清信息,针对纳税人经营情况核验数据真实性,进行风险疑点整理;问题现身,立行立改,经过系统查询、电话联系、下企辅导等方式,及时完成整改,进行税收风险闭环管理;聚焦成效,防患未然,时时关注5C监控平台,将数据清理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地加强日常管理。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华安县税务局把依法行政、法治税务作为推进各项税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坚持法治理论学习,集体研究税收工作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引领作用。 
  二、2022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较为淡薄 
  目前,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抱有侥幸心理,未意识到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会给自己和单位带来法律风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较弱。 
  (二)基层专业法律人才欠缺 
  基层执法工作繁重,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专业法律人才欠缺,行政复议应对经验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 
  三、2023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提升法治效能,强化法治保障,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推进税收法治现代化。 
  (一)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 
  坚持不懈、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综合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采取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二)继续提升依法治税意识 
  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和干部集体学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开创依法治税工作新局面。 
  (三)继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借助“三项制度”的持续推进,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确保执法全过程公平公正、有迹可循,营造规范透明、公正合法的法治环境,打造阳光智慧税务。 
  (四)继续深化内控监督 
  抓实日常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时限对上级对口部门推送的风险预警信息进行应对,提交核查反馈的结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升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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