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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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各公开主体责任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对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五项公开事项进行按时公开、即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梳理受理、答复流程。2020年度,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事项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好对局内各单位、各税务分局(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规范华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四)平台建设。依托门户网站,以福建税务网站-华安税务频道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窗口,公布我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五)监督保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途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2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5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2

8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按照省局、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为此,我局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帮助干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要求各股室、各税务分局(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协调全局各部门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是要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严格遵照公开时限、公开依据、公开内容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

                                           2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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