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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3日15时14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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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以法治方式治理税收,强化法治教育宣传,科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执法监督,依法治税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切实履行党政负责人职责

  市局党委班子严格落实中央和上级税务机关党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龙税党委发〔2018〕24号),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列明进度安排,将责任具体分解到各股室,纳入绩效管理,确保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细化绩效考核中法治方面的考核指标,按照省局和漳州市局要求,结合市局实际,将法治基础工作和专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特别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复议应诉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2019年,市局认真完成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法制绩效成绩名列前茅,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呈现了活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组织收入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0.73亿元,同比增加7.05亿元,增长20.93%。其中:组织税收收入29.62亿元,同比增加1.87亿元,增长6.75%;组织社保和非税收入11.11亿元,同比增加5.18亿元,增长46.6%。同期,全市办理直接出口退税2.15亿元,同比减少1900万元,下降8.12%;办理免抵调库1.1亿元,同比增加5017万元,增长83.83%。

  二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通过集中培训、联合乡镇政府巡回培训、下户辅导、网上培训、微信培训等方式组织培训,参加辅导培训的纳税人、缴费人共9176户次;联合龙海市财政局召开主题座谈会,向龙海市43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科局及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邮寄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向全市8000余户个体工商户和6000多户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群发送20000多条减税降费政策彩信,印制《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和减税降费等各类宣传品150000多份;积极向龙海市委市政府宣讲减税降费新政,分析我市红利效应和对组织收入的影响,成立以副市长卢秀云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协调小组,进一步推进协同共治。全年共办理各项税费减免11.2亿元,其中征前减免7.81亿元,资源综合利用和民政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减免4145万元,其他退库减免28万元,新增减税降费减免2.98亿元,增强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增添了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上级局发布的公告及时在相关媒介上(如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进行公告,同时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截至2020年2月27日,市局已无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且未再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征。提高数据采集质量,进一步把握收入主动权,全市列入重点税源监控的年税300万元以上的38家企业入库18.09亿元,占整体税收规模的61.09%,同比增加2.24亿元,增长14.11%。

  二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收集企业用水、用电和股权变更等涉税信息1多万条,提供给征管部门和基层分局加强管征。开展各类评估14批次103户(次),补税202.05万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报龙海市扫黑办有效问题线索2条,接收龙海市扫黑办交办问题线索8条,已办结8条,办结率100%,补税和罚款合计15.56万元。加强与法院依法协作9件法拍案件,入库税费464.88万元。

  三是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认真落实出口退(免)税无纸化和分类管理,拓展提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对申报无疑点、无评估稽查在案的企业,均无差别享受一类或二类企业的服务待遇,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提速5个工作日,比总局规定的10个工作日快5个工作日,比省局规定的8个工作日快3个工作日,办理时效位居全市前列。实行重点大型出口企业“一对一”全程帮扶,全年共受理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税709户次,办结出口退库1.81亿元,有力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四是全力做好非税收入征缴。依托特色软件和金三系统,坚持非税收入与税收同步税(费)种鉴定、同步征收、同步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征收。2019年度共组织各项非税收入10635.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0347.21万元,增加288.29万元,增长2.79%。其中,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分别增长12.2%、7.77%、25.5%。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化。2019年,为统筹推进我市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市局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规则,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龙税发〔2018〕26号),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龙税发〔2019〕20号),全面规范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19年,市局自行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包括党委法律顾问)2名,任用了我局的公职律师与另一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为内部法律顾问(包括党委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完成法制相关工作共计3次。其中,内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教育2次,外部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次。内外部法律顾问相结合,有利于及时解决法律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落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做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依据,未超出法定幅度,对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2019年,执行行政处罚共计673户次,处罚金额共计450539元。其中,执行简易处罚共计445户次,处罚金额共计87700元;执行一般处罚共计228户次,处罚金额共计362839元。

  二是明确处罚口径。因实际工作需要,法制部门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向分局说明处罚流程(尤其是2000元以上处罚审批事项)及如何运用裁量权基准,并根据省局减税办金三并库组的内部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函,对金三并库后申报数据不匹配处罚问题的操作做了明确。

  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配备执法记录仪22台,着手建设约谈室;建立三项制度联络员机制,做好“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前期系统设置工作,组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上线操作培训会。2019年,在“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的十三个栏目中上传了39条公示项目;通过公文系统,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中“罚款数额”和“税款数额”的具体标准进行明确;在“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中完成“专票开票限额事前实地查验”的音像记录上传。

  四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的监督。涉及我局的审批事项有“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2019年,共受理件数562件,均按时办结,无逾期办结情况。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大内部执法监督。有效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日常监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实时跟踪执法过错预警信息,对出现的过错疑点及时通知执法人员进行核对与更正,并对每月产生的过错及时通知执法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经过调查核实、分管局长审批等程序做出适当的处理结论,对存在执法过错的给予适度追究,以纠正税收执法过错行为,避免执法风险。2019年,系统产生执法过错共计11条,经核查无问题,均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辩陈述,并完成调查确认及领导审批;人工录入过错1条,并在内控平台内按程序录入相关追责信息。

  二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按规定把办税程序、法律规定、时限要求等向纳税人公布,在办税大厅粘贴咨询和举报电话,在办公大楼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是切实开展执法督察。2019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由胡镇城副局长任组长,法制股全员及相关业务股室主要人员参与的督察组,对港尾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开展层级督察;由财务股针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积极运用内控平台督察审计流程管理子系统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给被督审单位,督促其整改落实。通过各单位自查及督察组督察,发现疑点共计3条,分别涉及退抵税(费)审批、出口退(免)税风险应对及社会保险费核定等方面,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未造成税款流失,未产生社会负面影响。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先后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则,依法妥善处理涉税投诉举报。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切实保障其救济权,在处罚过程中不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妥善处理税务行政争议。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漳州市局官方网站龙海界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条,共计超过5000件。二是通过“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公示各类信息至少39条,共计超过3100件。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一是增强纳税信用理念。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部署明确基层分局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对预评结果进行确认和复核。2019年,共评价户数6395户,参评率93.95%,其中A级纳税人375户,B级纳税人1812户。拓展纳税信用评价应用,与建设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协议,对诚信纳税且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良好的企业,提供更高信贷额度、更优惠的利率、更快捷的审批信贷产品,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二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依托电子税务局等多元化办税平台,建立一支9人的预审导税团队专门辅导纳税人,线上线下办税比例超过10:1;通过劳务外包方式增加5名导税员,进一步充实纳税服务队伍;优化企业注销程序, 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全年共办理注销登记1092户,其中即办注销1010户,一般流程注销82户;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推送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印制总局“全国统一事项”51项及省局的149项办税事项及“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宣传手册,优质服务纳税人。

  三是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多次举办面向纳税人的纳税人学堂,邀请税务专家授课,对2019年各项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党支部开展“减税降费惠民生、税务党员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一线宣传减税降费政策,业务骨干前往企业点对点发放宣传册,并听取企业负责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举办第28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及税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税收宣传志愿者向纳税人及过往群众宣讲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相关附加费减税降费政策,活动当天共分发了税法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逾50人次;窗口人员采取“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详细解答申报方法、政策口径和计算标准,向纳税人发放宣传材料共35560份。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除历史遗留原因外,税收执法人员基本上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本局依法治税工作,包括负责处理涉税法律事务和税收法律救济、执法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经过不断完善,市局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局人员共同参与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举办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监察法和有关党内法规。经过测试,全体干部均成绩合格,学法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始终要求学习教育要落实到人,确保学习考试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推动宪法、监察法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学习。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法制股,并配备1名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

  二是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将学法融入其中,通过分析依法治税工作形势,研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事项,对依法治税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2019年,共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包含完善制度后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研究了聘请内外部法律顾问事宜、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研究制定我局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二、存在不足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税收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干部对执法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存在消极或畏难情绪,执法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高素质人才需进一步充实。随着新机构的成立,基层执法工作日渐繁重。一方面,基层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平均年龄偏大,法制机构的牵头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既懂法律又懂业务和财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极少。另一方面,基层分局干部是一线执法人员,老龄化问题严重,加重了税收执法风险。

  (二)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一方面,继续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格文书制作,规范税务文书送达。另一方面,向上级机关建议提高法律专业生的招录比例,把系统内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熟悉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法制部门和基层分局,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的作用。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度,逐步提高税务干部对执法责任制的认识,从自身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内控平台等各种监控平台的作用,从疑点核查到过错预警、从事前发现问题到事中提醒纠正,不断完善大数据监督机制,举一反三,降低执法风险。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按时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着力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办结。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继续做好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工作,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与申辩,及时解决征纳纠纷,努力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四是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逐步规范公示事项与时限,按规定进行公示;建立约谈室,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引导全过程记录常规化;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岗位,对达到标准的行政决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法制审核。用制度规范行为,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龙海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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