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10时3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字体: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以法治方式治理税收,强化法治教育宣传,科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执法监督,依法治税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论述深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1年,区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干部思想,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用好“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两个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在福建》等访谈实录,不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严格规范组织收入和税收征管行为,深化税收分析预测,了解跟踪收入走向形势,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2021年,组织税费收入39.67亿元,同比增加3.9亿元,增长10.9%。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政策。2021年,区局始终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认真执行疫情期间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算好减税降费“效应账”,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下大力气助力企业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对上级局发布的公告及时在相关媒介上进行公示。2021年,区局已无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且未再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

  2.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工作,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区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183件,均按时办结,无逾期办结情况。根据上级部署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1年暂无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件数。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大公职律师、内部法律顾问的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力度,积极联系外部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内外部法律顾问的结合,及时解决法律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工作,确保决策的公正、科学,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2021年,内部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共计4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外部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咨询提供法律意见等共计1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认真参与漳州市局集成应用平台、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和省局全过程记录系统的测试工作;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和监督,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的节点逐步梳理三项制度及其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流程,推进区局工作进程;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限更新公示信息,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岗位。2021年,共发布30917条执法公示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22台,上传6条全过程记录数据,暂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是认真落实《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执行标准,做好处罚工作,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做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依据,未超出法定幅度,对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对2000元以上违章处罚的法制审核,做好处罚事前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三是根据总局发布的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落实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2021年,执行行政处罚共计881户次,处罚金额共计196550元,其中,2000元以上违章处罚18户次,处罚金额77650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为全力做好区局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正常办税秩序,制定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健康使命,竭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的办税缴费环境。同时,根据各阶段实际,出台或及时完善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先后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则,依法妥善处理涉税投诉举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切实保障其救济权,在处罚过程中不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妥善处理税务行政争议。2021年,区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大内部执法监督。有效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实时跟踪执法过错预警信息,对出现的过错疑点及时通知执法人员进行核对与更正,对存在执法过错的给予适度追究。2021年共召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5次,共计3个问题指标确认存在执法过错,涉及干部5人,其中批评教育3人、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提交整改说明2人。二是强化外部社会监督。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按规定把办税程序、法律规定、时限要求等向纳税人公布,在办税大厅粘贴咨询和举报电话,在办公大楼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上级部署,持续做好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增值税发票管理、个人所得税征管专项工作、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深入排查整改税务执法有关典型问题及其它各项税收业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省局巡察要求,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并积极开展整改和追责工作。

  2.优化权力和责任清单。因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权责清单并重新对外公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区局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聚焦智慧税务,挖掘“龙江精神”,打造“龙江税暖,服

  务至善”服务品牌,得到时任漳州市局王彬局长批示肯定。大力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细化梳理总局214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具体措施,积极推广使用“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全年网上申报率99.59%、涉税事项网办率93.83%,发票线上领用率97.09%、专票线上代开率97.69%。

  2.当前,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均已常态化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总局规定的7大类29个税收执法事项已在省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展公示,总局公示清单中未列入省局公示平台的“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4个公示事项继续在漳州市局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保留办税服务厅原触摸屏硬件配置,配备互联网线路,触摸屏设备连接外部网络,可直接访问省局门户网站。区局已成功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及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不断提升执法信息透明化。现已基本完成总局三项制度推行三步走的部署准备阶段和推进实施阶段,稳步进入三项制度推行的持续深化阶段。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及办公室会议,将学法融入其中,通过分析依法治税工作形势,研讨区局依法行政工作事项,对依法治税工作进

  行指导和协调,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

  二、存在不足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在现有的工作机制下容易造成“做多错多”的尴尬局面,影响干部积极性。二是当前多部门对于疑点核查等工作往往重复布置,加大基层工作负担。

  (二)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容错机制,给予干部纠错的机会。二是合并或统筹使用各部门疑点监控平台,完善大数据监督机制,减少多头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