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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0日15时25分

来源: 龙海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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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以法治思想统领税收,以法治方式治理税收,强化法治教育宣传,科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执法监督,依法治税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论述深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2年,区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干部思想,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用好“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两个平台,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组织进一步学习《行政处罚法》、《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难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头做到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切实担负起组织收入、保障财源的使命和责任,组织收入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

  2.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区局始终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下大力气助力企业发展,为地方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注入“税”动能,增添新活力。

  3.加强与法院的协作联动,强化税收司法保障。依托“法税协作”长效机制,持续拓展深化税收共治格局,有效落实法院拍卖、变卖财产的税费征收,实现司法办案效能和依法治税水平双提升,进一步优化辖区法治环境。全年实现法拍资产委托代征24件,代征税费384.14万元,代征件数和税费在漳州均居于首位。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税收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对上级局发布的公告及时在相关媒介上进行公示。2022年,区局已无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且未再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

  2.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工作,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区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057件,均按时办结,无逾期办结情况。根据上级部署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2年暂无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件数。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大公职律师、内部法律顾问的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力度,积极联系外部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内外部法律顾问的结合,及时解决法律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工作,确保决策的公正、科学,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2022年,内部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共计2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外部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咨询提供法律意见等共计2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营造更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对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入扎实开展好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规范税务系统“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确保税收执法更阳光、更正义、更公平。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和监督,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的节点逐步梳理三项制度及其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流程,推进区局工作进程;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限更新公示信息,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岗位。2022年发布执法公示信息24067条,上传16条全过程执法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22台,暂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是认真落实《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执行标准,做好处罚工作,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做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依据,未超出法定幅度,对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对2000元以上违章处罚的法制审核,做好处罚事前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三是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2022年,执行行政处罚1579户次,处罚金额共计14.23万元。其中,2000元以上违章处罚4户次,处罚金额2.63万元。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先后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则,依法妥善处理涉税投诉举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切实保障其救济权,在处罚过程中不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妥善处理税务行政争议。2022年,区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召开专题会4次,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大内部执法监督。我局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抓手,强化内控工作。有效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实时跟踪执法过错预警信息,对出现的过错疑点及时通知执法人员进行核对与更正,对存在执法过错的给予适度追究。2022年共召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4次,确认执法过错1个,涉及干部40人,批评教育40人,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强化。二是强化外部社会监督。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按规定把办税程序、法律规定、时限要求等向纳税人公布,在办税大厅粘贴咨询和举报电话,在办公大楼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区局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聚焦智慧税务。稳妥实施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核定新办纳税人电子专票761户,核定率100%。全力落实全电发票扩大受票范围有关试点工作,共计受票1883张,其中专票1053张、普票830张。推进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大力推广使用“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全年电子申报率99.8%、涉税事项网办率94.99%、发票线上领用率98.69%、发票线上代开率98.55%、电子文书协议签订率90.89%。逐一梳理总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全力推动12366热线与办税服务厅“线厅联动”,咨询热线接通率98%,位列全市前2名。

  2.当前,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均已常态化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总局规定的执法事项已在省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展公示,总局公示清单中未列入省局公示平台的“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4个公示事项继续在漳州市局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保留办税服务厅原触摸屏硬件配置,配备互联网线路,触摸屏设备连接外部网络,可直接访问省局门户网站。区局已成功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及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不断提升执法信息透明化。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及办公室会议,将学法融入其中,通过分析依法治税工作形势,研讨区局依法行政工作事项,对依法治税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解决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执法难题,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税法体系统一,提高全局法治税务理念。2022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明显,但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在现有的工作机制下容易造成“做多错多”的尴尬局面,影响干部积极性。二是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少数税务人员存在对依法治税的理解不够深刻,对政策理解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差,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风险,公职律师人才欠缺,不利于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对2000元以上违章处罚的审核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情况的监督;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组建“精确执法工作团队”,协调分工,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二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继续做好督察内审工作,对内控平台、内外部督察审计和上级推送的各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恰当的追究。有效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进一步拓展内控平台应用;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内控工作,开展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跟踪控制。切实开展各项税收业务的自查自纠及疑点核查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用好用活特邀检察官助理这一联络纽带,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和交流,充分发挥好专业特长和协同作战优势,推动税收工作与检察工作充分互补、高效联动,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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