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省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文明有序祭扫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各项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体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节日。
各基层分局要严格落实4月2日新修订的《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值班管理办法》,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值班安排表于4月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办公室李叶处。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海区税务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