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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0日10时0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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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涉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规范信息管理,严格把握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范各个责任单位落实公开工作,按时保质做好相关政府信息整理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办理质效,确保税收执法结果、重点统计数据等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规范发布。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聚焦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以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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