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及漳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9层
中标(成交)金额:325.40742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9层
中标(成交)金额:711.2647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服务外包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
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合同包1:黄启泉、张智林、林惠华、李勇泉、林铁锋、柯琪、陈跃川
合同包2:黄启泉、张智林、林惠华、李勇泉、林铁锋、柯琪、陈旭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未超过6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根据中标金额按照下述的费率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其中:各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各合同包中标金额占本项目中标总金额的比例,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2)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6万元,按6万收取,其中:各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各合同包中标金额占本项目中标总金额的比例,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4)本项目代理费:合同包1:1.8834万元(人民币);合同包2:4.116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包1:1.8834万元(人民币);合同包2:4.1166万元(人民币)。
(2)合同包1中标人: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合同包2中标人: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均合格。
(4)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合同包1评审总得分:93.20分;合同包2评审总得分:93.2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蔡女士、0591-87098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方式:高兰兰、江济宇、吕小月、沈敏丽、15806080961、13305007799、18202576186、15659116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