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云霄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2日09时5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字体: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云霄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H(2023)FS84-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霄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64.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3年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云霄县税务局办公楼主楼、云霄县税务局办公楼南楼、云霄县税务局下河税务分局、云霄县税务局东厦税务分局、云霄县税务局陈岱税务分局、24小时自助办税厅等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按合同签订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2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邮箱:tianhong_2081180@126.com)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霄县税务局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高洋开发区莆政路296号

联系方式:石女士0596-6017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市天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幢3层

联系方式:小李0596-2081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话:0596-2081180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