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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15时2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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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县各级税务机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围绕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调动全体税务人员参与法治税务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税务人员及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用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我局通过县局党委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税务建设,充分认识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握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三个坚持”在基层税收实践中的实际运用。首先,应充分认识到党建统领是依法治税的前提要义。强化党建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既要注重守正,又要立足实际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从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信息技术等层面进行系统性创新实践,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其次,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的理念,始终如一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形成依法治税强大合力。最后,坚决贯彻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漳浦主要税源房地产业、建筑业收入下滑严重,加之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税收收入严重受挫。面临严峻的收入形势,我局全体税务干部团结一致,努力拼搏,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树牢主题、主业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一手抓减税降费,一手抓组织收入,妥善解决好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细化工作措施,涵养税源,努力稳住税收基本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全年自8月份开始止跌回升,2020年度各项收入累计31.7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59 %。其中:税收收入20.48亿元,同比下降14.98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4亿元,同比下降14.16 %;非税收入0.82亿元,同比下降10.16 %

  (二)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确保出台的一系列助力防控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落地见效,服务经济平稳运行。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补齐政策链条,更及时、更准确、更有力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作用,积极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完善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征纳共赢。一是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全面落实213项“福建省’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积极推广“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集成“闽税通”APP12366云平台、福建税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智能服务功能,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自助办”,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的问题。全县网上申报率达到99.42%,实体办税场所中,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率达到71.33%。二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局采购28台“好差评”系统配套的评价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现场服务按照“一次一评价”、网上服务按照“一事一评” 原则开展评价,形成纳税人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税务部门持续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自“好差评”系统上线以来,共收到评价6297条,其中办税大厅3470条,自助终端机2827条,评价率100 %,好评率100%。三是开展“抗疫情、问需求、促复产”活动。结合贯彻落实总局春风行动开展“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帮扶等服务和“运用税收大数据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成立运用分局税企微信群、QQ群和微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或重点走访方式,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税务部门的服务措施,及时了解和帮助企业解决政策执行和办税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共撰写50多篇相关情况的调研,其中30多个案例被省两办采用,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及清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

  (二)推进综合治税。不断创新综合治税工作思路和举措,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构建税收综合治理体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切实提高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

  (三)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推行网上审批、“阳光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配合省局、市局开展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

  (四)编制并发布权责清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工作要求,我局作为市局推进权责清单编制的试点单位,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各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各级《权责事项信息表》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列明了事项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和行使主体,完善了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由本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正式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局内各单位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执法用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局优化税务执法工作持续、积极稳妥推进。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对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深入贯彻重大税务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是明确审核主体,确保专人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明确审核事项,严格按照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开展工作,对清单内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三是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等。四是明确审核责任,县局主要负责人、税务执法承办机构、法制审核机构等各自承担相应审核责任。

  (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行政决定应当经县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县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做好集体决策的记录、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省局《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督促全县各级税务机关认真执行,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发挥督察内审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总局、省市局工作部署,先后开展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自查、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的自查、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落实漳浦县应对疫情”六稳”工作自查等十余次专项检查工作,同时通过电话查访、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办税大厅、基层分局、企业,全方位了解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税收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不折不扣落实省局、市局要求,在依法组织收入中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限时进行整改。同时对相关共性问题,要求做到举一反三,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深刻分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改进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抓好税收风险分析及风险任务的统筹应对。2020年共推送风险应对任务355户次,其中省局风险任务353户次,县局风险任务2户次;已完成风险应对任务354户,正在开展风险应对1户;累计查补税款262.02万元,加收滞纳金13.59万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立足当下税收改革实际,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充分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核查总局、省局推送的疑点信息,充分分析总结,推送责任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风险防控。督促各主责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运用好内控平台这一信息化工具,规范税收执法行为。2020年,我局共通过内控平台发布风险提示3个;核实总局、省局疑点数据5批次共44条,其中核实并纠正30个,风险处置涉及多征税款15850.47元;预警过错数60条、自我纠错数56条、考核过错数4条。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三项制度”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税务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看得见、被记录、可回溯,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透明。2020年,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推动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对市局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进行更新升级,实现市局原有执法信息公示系统与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有序衔接,保证行政执法信息的依法、及时、准确公示;推动省局执法过程记录系统的测试、上线及后续平稳运行,指导各单位根据总局工作指引开展执法过程记录。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有助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提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规处理信访案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印发〈漳浦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浦税发〔201955号)对纳税咨询和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信访事项的受理原则,就具体事项分别依据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查明事实,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二)规范纳税人投诉举报处理。健全纳税人投诉举报办理机制,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按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通过办税大厅、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多渠道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权利告知。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浦税发〔20195号)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事项。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重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布置落实,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平台。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平台的建设,除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外网信息公开模块、漳州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系统以及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外,还创新利用自主打造的全国首个线上线下(OTO)税收主题公园,作为政务公开的新型载体。

  (三)明确政务公开中各单位职责。按照上级的规定,依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税务干部带头学法。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总局、省局、市局各类税收政策视频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分局辅导培训,推动各基层分局所自行开展税收政策学习,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税收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对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全年共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4次,把学法律法规、学税收政策贯穿其中,引导全县税务系统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开展工作。

  (二)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时组织纳税人、缴费人参与税收宣讲会、税收政策培训会,第一时间,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相关政策、法规,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应有的红利。除采取传统授课式培训方式之外,还采取纳税人学堂、上门一对一辅导、网络答疑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同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税企QQ群、二维码、邮寄送达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此外,继续做好“漳浦税收主题公园”各项建设,丰富普法内容,从而起到既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又提供休闲场所的双重作用。

  (三)加强完善纳税信用建设。主动将纳税信用建设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开展与多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同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局面。一是持续扩大和升级“银税互动”合作。疫情期间,累计通过深化“银税通”活动发放贷款65户次,贷款金额5555万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创新举措激励诚信纳税企业,在漳浦OTO税收主题公园为两家A级信用企业代表颁发诚信企业推介证书,并发放“诚信纳税大礼包”,以主题公园线上线下载体为诚信纳税企业的产品进行推介。三是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措施,实施分类管理,完善评价方法,主动对接,积极落实纳税信用修复制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并根据《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选拔优秀的税收法律人才充实法制队伍。

  (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漳州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以系统内部公职律师为主,吸收外部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目前我局共有内部法律顾问1名,并聘请外部法律顾问1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浦税发〔201941号),根据工作岗位调整,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局副局长及纪检组长担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健全了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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