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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8日10时1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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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调动全体税务人员参与法治税务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税务人员及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用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通过县局党委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税务建设,充分认识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握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三个坚持”在基层税收实践中的实际运用。首先,充分认识党建统领是依法治税的前提要义强化党建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次,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的理念,始终如一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形成依法治税强大合力。最后,坚决贯彻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21年以来,县局领导班子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带队下沉基层分局一线,摸清税源底数,走访企业问需问计,统筹税收收入盘子,强化多方联动组织谋划,力以赴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一是外联动,在做好内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与政府、财政局每月召开财税收入分析联席会议交换重点涉税信息,摸清税源底数是数据联动,利用第三方数据等信息,加强房地产建安行业的一体化管理。是税企联动,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纳税辅导。年各项收入累计37.17亿元,同比增长17.13%。其中:税收收入累计22.09亿元,比增7.8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14.10亿元,比增35.06%非税收入累计0.97亿元,比增19.45%。

  (二)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确保出台的一系列助力防控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落地见效,服务经济平稳运行。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补齐政策链条,更及时、更准确、更有力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作用,积极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完善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征纳共赢。一是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出税费服务产品发布纳税人体验师机制,首批招募五名纳税服务体验官,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获赠锦旗。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多管齐下推广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网办率、专票线上代开率均有大幅提升;“五到位”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新办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流程。三是落实办税服务厅服务举措,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严格做好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合理安排错峰引流,降低风险。四是创新税收宣传方式,提升便民办税获得感。依托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与省市局联合开展“税企民‘云互动’话共治办实事”三地联动大直播活动,办好惠民实事,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及清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按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1年全县税务系统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推行网上审批、“阳光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配合省局、市局开展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

  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各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局优化税务执法工作持续、积极稳妥推进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范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对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2021年,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深入贯彻重大税务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是明确审核主体,确保专人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明确审核事项,严格按照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开展工作,对清单内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三是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等。四是明确审核责任,县局主要负责人、税务执法承办机构、法制审核机构等各自承担相应审核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督促全县各级税务机关认真执行,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发挥督察内审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总局、省市局工作部署,开展现金税费征缴风险专项排查、税务执法有关典型问题排查、税控系统服务费退费专项排查、代开普通发票专项排查等多专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省市局各项检查工作,包括市局经济责任审计、市局税收专案执法督察、省局代开普通发票专项督察等各检查通过电话查访、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企业,全方位了解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税收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限时进行整改对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深刻分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改进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抓好税收风险分析及风险任务的统筹应对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体系。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漳税发〔2019〕15号)、《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漳税发〔2018〕32号)、《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漳税发〔2018〕21号)、《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浦税发〔2019〕42号)及县局相关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规范全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处理、反馈工作,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规处理信访案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印发〈漳浦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浦税发〔2019〕55号)对纳税咨询和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信访事项的受理原则,就具体事项分别依据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查明事实,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二)规范纳税人投诉举报处理。健全纳税人投诉举报办理机制,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总局、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按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多渠道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权利告知。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浦税发〔2019〕5号)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2021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事项。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立足当下税收改革实际,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充分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核查总局、省局推送的疑点信息,充分分析总结,推送责任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风险防控。督促各主责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运用好内控平台这一信息化工具,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通过内控平台发布风险提示2个,及时提示相关税收执法风险;二是核实省局、市局推送的疑点数据共10批次195条,包括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风险疑点核查9批次及文书流转超时1批次;三是做好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跟踪防控工作,共完成45户次风险跟踪防控,其中风险点扫描36户次、人工巡查9户次;四是及时进行执法过错预警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共完成11户次执法过错预警;五是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2021年人工考核过错12人次,其中6人免予追究、6人批评教育。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三项制度”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税务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看得见、被记录、可回溯,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透明。2021年累计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市局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进行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公示信息23688条;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音像记录40户次并按规定进行上传;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有助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提高。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布置落实,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平台的建设,除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外网信息公开模块、漳州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系统以及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外,还创新利用自主打造的全国首个线上线下(OTO)税收主题公园,作为政务公开的新型载体。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行电子专票。严格按照上级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应用和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国统一的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

  (二)拓展网上办税。实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214+12项,持续加大推进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力度,多渠道向纳税人宣传“非接触式”办税模式,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常见涉税业务,做到“非必要,不进厅”,2021年网上办件率已达98%以上。除四类企业外,出口退免税申报及退税已全部实现无纸化,企业直接网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积极配合省局在闽税通APP等移动端推广银联缴税、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

  、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税务干部带头学法。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总局、省局、市局各类税收政策视频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分局辅导培训,推动各基层分局自行开展税收政策学习,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税收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对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全年共组织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4次,把学法律法规、学税收政策贯穿其中,引导全县税务系统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开展工作。

  (二)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时组织纳税人、缴费人参与税收宣讲会、税收政策培训会,第一时间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相关政策、法规,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应有的红利。除采取传统授课式培训方式之外,还采取纳税人学堂、上门一对一辅导、网络答疑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同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税企QQ群、二维码、邮寄送达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此外,继续做好“漳浦OTO税收主题公园”各项建设,丰富普法内容,从而起到既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又提供休闲场所的双重作用。

  (三)加强完善纳税信用建设。主动将纳税信用建设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开展与多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同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局面。一是持续扩大和升级“银税互动”合作通过深化“银税通”活动发放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创新举措激励诚信纳税企业,对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漳浦县旅佳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漳浦县同星木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代表颁发“诚信纳税企业”荣誉证书,以主题公园线上线下载体为诚信纳税企业的产品进行推介。三是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措施,实施分类管理,完善评价方法,主动对接,积极落实纳税信用修复制度。

  、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并根据《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选拔优秀的税收法律人才充实法制队伍。

  (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漳州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以系统内部公职律师为主,吸收外部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共有内部法律顾问1名,并聘请外部法律顾问1名。积极鼓励法律专业干部参加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学习,2021年新增公职律师2名,目前全局共有公职律师3名,位居全市前列。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浦税发〔2019〕41号),根据工作岗位调整,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局副局长及纪检组长担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健全了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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