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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11时5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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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调动全体税务人员参与法治税务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税务人员及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用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通过县局党委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税务建设,充分认识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握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三个坚持”在基层税收实践中的实际运用。首先,充分认识党建统领是依法治税的前提要义,强化党建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次,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的理念,始终如一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形成依法治税强大合力。最后,坚决贯彻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我局坚持守住底线、不压红线,通过落实重点税源跟踪管理,加强配套建安税收管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统筹税收收入盘子,强化多方联动组织谋划,全力以赴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一是内外联动,在做好内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与政府、财政局每月召开财税收入分析联席会议交换重点涉税信息,摸清税源底数。二是数据联动,利用第三方数据等信息,加强房地产建安行业的一体化管理。三是税企联动,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纳税辅导。

  (二)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瞄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关键“节点”,进一步提档升级精细化服务,不断完善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用更加精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释放政策“推进器”效应,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政策推送、专人辅导、台账跟踪等直通服务举措,实现“一企一策一清单”,帮助纳税人算清“税务帐”,实现精准推送“颗粒度”更细、“政策找人”更快。坚持“以数治税”,充分发挥大数据驱动作用,紧紧依托金三系统、“闽惠享”等平台,及时掌握风险轨迹,跟踪优惠政策潜在风险点,提高申报数据质量。

  (三)加强重点项目税源管理服务。为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抽调17名业务骨干组成“项目管家”团队。主动与发改部门对接,获取辖区内17个重点项目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重点项目档案。领导班子带头主动走访问需,了解项目最新进展,倾听企业诉求;管家团队以“一企一策”服务方式为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管家式涉税服务,制定个性化服务套餐,以“政策包”“办税包”“资源包”三类服务包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针对性、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税收服务。2023年累计开展三包服务123次,其中政策包服务33次,办税包服务71次,资源包服务19次。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完善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征纳共赢。一是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推进12366热线与办税厅“线厅联动 办问协同”机制,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实现远程辅导办税,在话务咨询量位列全市第三的情况下,全年月度抽测电话答复准确率均位列第一。二是打造“产业园区+税务专员+企业协会”三方协作机制,主动靠前服务,精准掌握在浦台企特点和涉税需求。组建税收特派员团队,为台企提供常态化问需、剖析式走访,实现政策直宣、诉求直解,为企业发展增强“税动力”。三是创新税收宣传方式,提升便民办税获得感。利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漳浦OTO税收主题公园开展以“税惠千万家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的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游园的方式,围绕最新的税惠优惠政策开展多维度、立体式宣传;精准对接,释放政策红利,为辖区内各类企业发放“红利账单”5326户次,借助“政策打标”与“企业画像”,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及清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按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3年全县税务系统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推行网上审批、“阳光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配合省局、市局开展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

  (三)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本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各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局优化税务执法工作持续、积极稳妥推进。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对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2023年,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深入贯彻重大税务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是明确审核主体,确保专人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明确审核事项,严格按照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开展工作,对清单内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三是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等。四是明确审核责任,县局主要负责人、税务执法承办机构、法制审核机构等各自承担相应审核责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总局首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14项轻微税务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

  (二)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6项税务证明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发挥督察内审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发票管理内部风险的发现、应对和处置。及时采取提示提醒的针对性防控措施,快速堵塞该问题漏洞,坚决杜绝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发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2023年接收并核查“短时间内同一操作人员多终端登录”疑点2户次,有问题0户次,无问题2户次。二是积极配合省市局各项检查工作,法制股对接各项督察及审计工作。2023年,对审计署武汉办关于2022年审计项目以及林京华书记经责审计项目指出的执法类问题开展核查,完成落实市级下发的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明细5条、违规收取已注销税控专用设备纳税人技术维护服务费排查明细6条。三是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围绕税务总局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各阶段政策落实推进情况,严格日常督导确保工作序时推进,强化重点督察推动政策落实提质增效。四是开展数电票上线推广培训情况专项督导。组织人员对办税服务厅和分局进行电话督导,对视频集中受训人员掌握培训内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电话督导办税服务厅1个、分局11个,实地督导受训人员34人次。五是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照自查工作。围绕异名退税、异议申诉应对处理情况、年度汇算纳税服务情况、申报受理情况、退补税服务管理情况、宣传辅导服务情况、系统运行情况等7类问题开展主责部门对照自查工作,辅导纳税人办好、办快年度汇算申报。

  (四)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改进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抓好税收风险分析及风险任务的统筹应对,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体系。认真完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工作,积极会同税政部门对涉及的风险指标进行分析,建立政策落实风险反馈台账,全面核实、逐户分析纳税人应享未享、违规享受等风险数据,按日对风险核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3年共组织开展应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风险191条,其中案头分析149户次,案头分析完成率、任务反馈完成率、任务复核完成率均达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严格执行《全市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漳税发〔201832号)、《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漳税发〔201821号)、《全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及县局相关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规范全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处理、反馈工作,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规处理信访案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印发〈漳浦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浦税发〔201955号)对纳税咨询和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信访事项的受理原则,就具体事项分别依据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查明事实,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二)规范纳税人投诉举报处理。健全纳税人投诉举报办理机制,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总局、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按规定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通过办税大厅、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多渠道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权利告知。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浦税发〔20195号)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2023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事项。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立足当下税收改革实际,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充分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核查总局、省局推送的疑点信息,充分分析总结,推送责任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风险防控。督促各主责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运用好内控平台这一信息化工具,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做好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跟踪防控工作,共完成34户次风险跟踪防控,其中风险点扫描32户次、人工巡查2户次;二是及时进行执法过错预警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共完成1户次执法过错预警;三是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2023年共进行责任追究1人次,其中5人不予追究。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三项制度”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税务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看得见、被记录、可回溯,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透明。2023年,累计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市局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进行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公示信息22385条;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音像记录9户次并按规定进行上传;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有助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提高。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布置落实,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平台的建设,除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外网信息公开模块、漳州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系统以及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外,还利用自主打造的全国首个线上线下(OTO)税收主题公园,作为政务公开的新型载体。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在社会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守正创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全力打造“一二三四五”工作法,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部门的实践运用。以守正创新树新“枫”、因地制宜建心“桥”为目标,着力打造一个重实效、可推广、赞誉多的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工作法推行以来,漳浦县局实现话务咨询服务质效零投诉零问题,成功调解两宗涉及192人的大规模群体性投诉案件,收到一封关于“接诉即办”跨越海峡的感谢信。

  (二)推行“线厅联动 办问协同”全新话务体系。在县局办税服务厅与市局12366热线配备同一套话务管理信息系统,借助话务管理系统实现话务在12366热线及县局办税服务厅之间的自动调配接听,实现占线自动转接,避免忙闲不均,减轻县局话务压力。借助话务管理系统的话务人工流转功能,实现从12366到县局咨询热线、从县局前台到后台、从咨询到受理审批各环节无缝衔接。纳税人一次拨打12366或办税服务厅对外咨询电话,便可对接大厅内各个岗位并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只要符合非接触办税的流程,时限从当日办结提速为电话接通过程中即时办结,极大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电话咨询办理业务的便捷性和体验感。2023年办税厅热线呼入次数累计21592次,累计时长60198.93分钟,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征纳互动平台,为374位自然人答疑解惑。

  (三)创新打造“税易知-个人房产交易税金计算软件”。依托税易知软件,破解二手房产交易税金计算繁复的难题,实现纳税人房产交易税费可以自助计算,解答纳税人的房产交易涉税咨询快速准确,节省办税时间,提升办税效率,使房产交易税收更加透明化,有效化解纳税人的疑虑,减少征纳争议,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

  (四)打造“税悦工作室”。依托漳浦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以纳税人、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以“暖心细作  同心兴闽”的纳税服务理念为指导,汇集了多个部门的各类骨干、专家,通过团队化、专业化管理和不断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兼具税费争议调解、疑难杂症解决、合法权益保护等多功能于一体,为纳税人提供“税”享便捷,“悦”心服务,致力于优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2023年通过税悦工作室共协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22件疑难杂症问题。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税务干部带头学法。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总局、省局、市局各类税收政策视频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分局辅导培训,推动各基层分局自行开展税收政策学习,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税收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对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全年共组织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4次,把学法律法规、学税收政策贯穿其中,引导全县税务系统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开展工作。

  (二)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及时组织纳税人、缴费人参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税收宣讲会、税收政策培训会,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红利。采用纳税人学堂、上门一对一辅导、网络答疑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税企QQ群、二维码、邮寄送达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税收宣传。继续做好“漳浦OTO税收主题公园”各项建设,丰富普法内容,既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又提供休闲场所。

  (三)加强完善纳税信用建设。主动将纳税信用建设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一是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动态提醒和当前年度预评价查询服务,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二是开展诚信纳税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企业纳税信用相关内容,营造诚信纳税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税企微信群、电视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环境;三是部门联动,合作推进联合惩戒。积极协助外部门做好企业税收的核查工作,将失信企业的违法违纪事实如实反映给相关单位,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2023年协助组织部、统战部、市监局等外部门共协查115户企业纳税诚信情况。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并根据《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选拔优秀的税收法律人才充实法制队伍。

  (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漳州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以系统内部公职律师为主,吸收外部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外部法律顾问1名。目前全局共有公职律师4名,位居全市前列。

  十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浦税发〔201941号),根据工作岗位调整,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局副局长及纪检组长担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健全了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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