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为方便缴费人办理社(医)保申报、退费业务,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决定进一步扩大“一厅联办”业务范围。经批准,在2023年8月实现部分社保类业务“一厅联办”服务的基础上,在缴费申报类业务内新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项目(扩围后的具体业务范围详见下方清单)。该项缴费业务将从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迁移至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税务局(社保业务)窗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7月11日至7月31日实行过渡期,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县政务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二、2024年8月1日起,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停止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确需到窗口办理的,请缴费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税务局(社保业务)窗口办理。办理地址:漳浦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C12号、C13号窗口(漳浦县绥安镇黄仓村457号)。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2024年7月11日
附联办业务范围:
税务(社保类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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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申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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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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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保险费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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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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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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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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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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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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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保险费申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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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申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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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申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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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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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修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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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错误数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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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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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业务2024年8月1日起由漳浦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税务局(社保业务)窗口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不再办理以上业务,仅提供咨询辅导服务。(因漳浦县城乡居民养老中心未入驻漳浦县政务服务中心,漳浦县税务局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和退费业务仍保留在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