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闽税函〔2024〕247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立项投资估算425万元。项目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与空调、消防、智能化等系统维修改造。
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漳建审改〔2024〕4号)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可依法通过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直接委托中介机关,被委托的中介机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中介机构。我局采购小组对照规定,共选择4家四星级单位进行研讨,四家单位分别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对四家单位的综合分、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等进行初步研讨,并与四家公司沟通交流,我局采购小组一致认定中介服务平台排名第一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条件最优。
经研究决定拟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资质为四星级)作为我局基建项目的招标代表单位,其相关服务费用参照《福建省招投标协会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法制股反映。电话:0596-6319990。
国家税务总局漳浦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