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1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长泰局根据《行政许可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及时更新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并做好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及内外网的公告工作。
1.2 2020年度,长泰县税务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755户次,其中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10户次、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2户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713户次。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县局法制股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积极编制包括长泰县税务局、长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武安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岩溪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兴泰开发区分局六份权责清单以及权责事项信息表、行政职权运行图,并在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3.完善宏观调控
2020年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接收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申请18户,金额合计2831.47万元,缓解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资金紧张。全面实行办理“非接触式”申请出口退(免)税业务91户次,办理出口退税3435.9万元,加快出口企业的资金回笼。今年来我局落实2020年新出台的政策减税降费1.95亿元,为复工复产助力,为企业发展赋能。
4.加强市场监管
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部门间数据互换、档案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登记制度便利化,压缩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落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将“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县覆盖,优化了企业的市场准入流程,推动了部门间信息共享,激发了市场活力。统筹推进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我局2020年度共采集纳税信用信息24463户,纳入信用管理的户数有4853户。评定为A级357户,评定为B级1565户,评定为M级1895户,评定为C级10户,评定为D级388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6.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7.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9.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由长泰县税务局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0份,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0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0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局内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依法决定。
11.加强合法性审查
2020年度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涉税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将重大法制审核事项纳入到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法律职业资格2人,为推进依法治税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
1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通过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以及局领导专题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讨决策,做好会议记录并成册归档,必要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会议纪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受疫情影响,我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扩大到112项,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扩大到159项。2020年全县网上申报率达到98.89%,90%以上的业务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企业全年办税次数力争不超过6次,年办税时间压缩至120小时以内。
1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4.1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省局裁量基准要求,规范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0年全局实施行政处罚147户次,合计处罚金额4.921万元,其中简易程序132户次,金额2.581万元、一般程序处罚15户次,金额2.34万元。
14.2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县级法制审核“罚款数额”为1万元和“税款数额”为500万元的具体标准。
1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已公示执法人员108人、准予行政许可755户次、行政处罚15户次、出口企业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名单36户次、非正常户认定5户次、欠税信息公示283户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59户次(其中A级纳税人名单公式357户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001户次、委托代征公告1户次)。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健全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准。2020年度累计发生9条执法过错,经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予追究。
1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是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二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0年度累计发生9条执法过错,经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予追究。
18.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改善执法条件,累计为各分局及业务部门配备10台执法记录仪,专门设立执法问询室1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9.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9.1编制包括长泰县税务局、长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武安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岩溪税务分局、长泰县税务局兴泰开发区分局六份权责清单。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贯穿到依法治税工作的全过程,不断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夯实税收法治建设基础,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19.2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全局性综合绩效考评,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现常态化监管。
20.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及疑点排查,举办执法督察业务培训班,突出抓好一年一度税收执法督察和对执法行为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和配合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21.加强行政监督
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开展执法督察,重视依法行政考核检查,抓好考核检查成果的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限时整改到位。
2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减税降费热线电话,设立涉税举报中心,及时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的投诉举报。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周将舆情检测情况上报市局。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0年公示行政许可决定21次、公示行政处罚决定21次、非正常户公告1次、公示欠税公告3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开共12次、税收宣传公开2次。
2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我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抓好常态化、日常化监督,靶向纠治“四风”。按规定报告婚丧喜庆事项12人次,其中副科级以上人员3人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出具干部廉政初核意见89人次,干部选拔廉政意见书29人次,评先评优廉政意见书21人次。获取重点疑点发票信息,组建检查小组开展“1+X”专项督查。督查检查常态化,节假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电话抽查9次,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督查督导4次。针对着装不规范、值班登记不规范、未定期对车辆管理“三费”公开问题等7项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抓长效,督促强化机关考勤管理、值班管理、公务用车管理3项,督促建章立制1项,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长泰县税务局关于绩效奖金发放的暂行规定》,将机关考勤、规范着装、值班等制度执行情况与绩效奖金挂钩,切实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反馈执行中存在问题。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信访工作,接受市局及12345平台的信访件,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并后期动态跟踪解决信访问题。共收到县政府办公室转来1件、市局办公室转来1件、12345便民平台诉求38件,协调相关科室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反馈,按规定限时办结答复,无滞留访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7.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27.1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组织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邀请业务专家开展授课,以经验交流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法规部门干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
27.2 2020年10月20日-23日我局法制部门负责人、经办及公职律师参加了市局法制科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培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案例、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发票相关规定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我局公职律师通过“理论+实践”的交流研讨方式,参加以“民法典与法治税务”为主题的业务研讨活动。
28.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8.1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涉税风险。深入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审批项目及权力清单梳理、公布,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改革及权力清单清理及公布。做好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准确把握行政处罚权的性质、内涵和外延,对税务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厘清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最大限度降低自由裁量权带来的执法风险。
28.2落实“谁普法谁执法”制度。通过福建省电视台、省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东南网、闽南日报等渠道进行税法宣传;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深入入企业、社区、工商联等开展宪法及税法宣传,向人大代表、工商联主席、企业、社区商家、居民送上宪法及税法宣传材料100多份。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依法行政体系。县局党组高度重视税收法治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制工作机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法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设立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和具体负责工作运行过程,为实现税源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奠定扎实基础。我局以创新完善规范化执法机制为重点,推动各分局(所)、机关股室将依法行政工作有机地融合到税收工作的全部领域,重点突出包括规范执法管理和行政管理两大方面在内的各类项目,重新配套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与税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3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依照工作要求,每年第一季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将2020年度长泰县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
31.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将法制建设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指标,督促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规范执法。
32.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
2020年度,长泰县税务局共开展6场减税降费纳税人培训,累计1741人次参与。举办1场“抗疫情、问需求、促复产”税收宣讲活动。为开展我局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局于5月邀请40户我县的重点税源企业经理、财务人员参加“抗疫情、问需求、促复产”税收宣讲活动。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的正式施行,我局推行“机关为一线服务、行政为业务服务、股室为大厅服务、全员为纳税人服务”的链条式服务。使长泰县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持续提升。2020年度,我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泰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