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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16时1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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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在日常征管工作中继续以税收收入为中心,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生命线”的执法理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2023年来,长泰区税务局坚持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1.精诚共治,开创互助局面发挥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势,进一步做实做精部门协作、社会协同、税收司法保障,凝聚更大合力为税收工作提供强大支撑。一是由区政府及财政部门牵头,从自然资源管理局、不动产中心、各乡镇、开发区等部门获取全区工、商业用房、用地信息,与核实后的房、土两税管征情况进行比对,生成疑点信息,结合2022年“厂中厂”税收清理台账继续安排税务管理员下户辅导企业,多措并举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清理工作。二是做好全省职工医保“模式”上线工作,初步形成具有税务特色的“长泰新模式”。建立“税务+医保+社保”工作微信群,通过微信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沟通,处理突发问题,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做好两部门的衔接。灵活就业人员医社保退费流程由一开始的“大厅接收-分局审核-非税股室审核-医社保部门办理”简化为“大厅受理-医社保部门办理”,缴费人只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完成退费,让缴费人感受到“一次办”的高质量服务。三是持续与人民法院携手开展税收债权协助执行等工作,深化法税联动。长泰区税务局组建“大通互惠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涉税事项小组”,与长泰区人民法院无缝对接,积极参与到该集团公司的预重整工作中,就其重整方案的设计中面临的税收政策问题提供全方位的辅导支持,根据企业提供的破产重整方案所涉及的涉税资产情况,结合破产重整等相关涉税政策规定初步测算,本次破产重整预计享受税费减免金额为1503.63万元,其中增值税1053.5万元、土地增值税191.96万元、契税253.94万元、印花税4.23万元。助力该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地位、优势资源和产业竞争优势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以求得新的发展机会;2023年我局与长泰区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并举行执法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签约仪式;通过“法税协作机制”的有力实践跟踪法拍、破产企业共12户次,及时向法院或管理人提交参与债权分配文书,入库1635.68万元,其中成功参与债权分配2户次,清理欠缴税款及滞纳金647.63万元,入库交易税费988.05万元。“税”“信”“银”联动发力与长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构建了更加惠民的服务格局,通过银税深度合作进一步推进资源共享、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税务搭台,银行唱戏,企业受益”的模式,为助力中小微企业爬坡过坎、茁壮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通过“银税互动”工作机制,帮助15户企业获得1486.6万元贷款,让企业纳税信用变成“真金白银”,增强守信纳税人的荣誉感,积极推动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编制包括长泰区税务局、长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武安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岩溪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兴泰开发区分局六份权责清单。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贯穿到依法治税工作的全过程,不断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夯实税收法治建设基础,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长泰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时更新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并做好在内外网的公告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区级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仅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内容2023年度,随着“数电票”的推广,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13户次。

  2.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自2021年7月该项制度实施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发生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件数为4件。

  3.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办税服务厅设置区域主管岗、综合服务受理岗、导税岗、电税辅导岗、咨询热线岗、资料整理岗6个岗位。为促进“一窗通办”,办税服务厅人员按周期在综合服务受理岗、导税岗、电税辅导岗、咨询热线岗四个岗位按周期有序轮转。强化首问责任制,落实“枫桥经验”内部流转解决发现问题。办税服务厅加强与各业务部门工作衔接、协调,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及时处理纳税(缴费)人涉税问题。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无法解决的,推送区局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反馈。设置现金缴费窗口,便民窗口配备老花镜,支持保障老年人服务需求。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项目管家”精准服务梳理19个重点项目,组建服务团队,深入项目现场提供全周期、高质量、个性化的“管家式”税收服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营商环境“118”机制,围绕“不找人 好办事”目标,出台配套服务措施,2023年以来共开展项目管家“三包”服务112次,解决企业问题诉求4个,对实际未取得土地的新峰(福建漳州)精密科技智能产业园项目实行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约43万余元。主题专报获得省市局领导及地方党政领导批示3次,10篇报道在省级媒体刊发,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春风行动常吹常暖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党委成员分小组上门走访31家重点企业,主动征集关于税收管征、优化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计16条,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讲述感悟,发挥其参谋智囊作用;三是税收宣传异彩纷呈。先后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2023年来在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税务报、福建日报等平台刊发信息报道56篇、原创漫画3篇,释放税宣效应。

  2.加强政企沟通,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直奔现场、直面问题,进一步摸清情况,长泰区税务局党委班子率队到31家重点企业开展新年“第一访”暖企服务调研活动。充分了解企业关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服务便民举措等意见建议。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听取纳税人诉求。召开以“话改革·聚合力·优服务”为主题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座谈会,邀请行业协会代表、纳税人缴费人代表等10余人齐聚一堂,共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良策,及时收集整理参会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3个,现场回应解决3个。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企业公平竞争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我局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长泰区税务局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为企业公平竞争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根据省市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我局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长泰区税务局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0份,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0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0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局内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依法决定。2023年度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涉税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将重大法制审核事项纳入到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以及局领导专题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讨决策,做好会议记录并成册归档,必要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会议纪要。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精确执法,把准执法尺度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执法方式,着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搭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当前我局聚焦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配备含公职律师在内的法制审核人员3人和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此外,我局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推广“说理式执法”,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长泰区税务局与社保、医保等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协调和业务对接,及时核查、主动推送疑点数据,夯实费源底数,筑牢征收基础。2023年12月,职工医保模式正式上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险改由缴费人通过税务系统自主明细申报缴费。我局通过积极开展业务模拟测试及数据质量验证;对内广泛业务培训,对外多渠道政策宣传;制定上线专项应急预案,分管领导带队驻厅指导业务,做好预约实缴工作跟踪等多举措全力保障,实现职工医保模式上线首月平稳有序过渡。2023年12月,我局征收入库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共计2586.5万元,环比11月增长270.2万元,增长11.6%。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利用大数据正确落实政策,优化税收环境一是利用税收大数据完成对成品油企业的精准监管。对3户加油站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自查整改入库税费302.20万元,其中增值税248.44万元、增值税滞纳金12.26万元。全年共开展18批次成品油相关的风险分析、评估工作,挖掘成品油领域偷逃税款风险。对11户成品油经销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对未按文件要求经营的8个问题当场要求整改。二是强化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管征结合2022年已下达自2019年以来股权转让税收清理工作,继续开展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清理,全年入库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1265万元。

  2.畅通涉税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我局通过电视公告职能和举报渠道,规范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并及时公告第一季度举报中心场所变更,便于纳税人行使监督权利,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2023年度我局严格落实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相关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快速处理相关纳税服务投诉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纳税人,全年共计及时办结12366转办件16件。处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诉求件176条,协调处理信访事件6次。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3年“三项制度”工作具体执行情况如下:第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2023年度累计发布执法公示信息22683条,其中已公示行政执法主体6个、执法人员情况为5人、权责清单6个、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9237户次、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9237户次、欠税信息2599户次、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信息1户次、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2户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11户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75户次、准予行政许可结果公示313户次、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6户次、其他类公示合计1185户次。第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均已配备至各执法单位。2023年开展现场调查或勘验执法行为音像记录14次,其中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执法音像记录9户次、开展文书送达执法音像记录5户次。第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其中配备审核人员数量3人次、2023年度累计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0户次。

  2.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严格依照总局文件要求,统一执法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文书规范水平。确保违法事实描述清楚,法律依据适用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规范。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诉讼法律关于执法文书送达要求,执行文书送达制度,针对公告及留置送达方式开展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全年共开展文书送达执法音像记录5户次。

  3.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3年度按照新《行政处罚法》和省局裁量基准要求,规范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3年全局实施行政处罚798户次,合计处罚金额8.90105万元,其中简易程序处罚792户次,金额8.01105万元、适用普通程序处罚6户次,处罚金额0.89万元。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一是严格落实总局“首违不罚”制度,继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2023年度落实“首违不罚”制度627户次。二是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区局召开2023年度第四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税函〔2023〕146号)(以下简称《通知》),熟悉非强制性执法工作指引和规范,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打好基础。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推动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细化业务事项。根据《通知》的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强化制度保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结合长泰区局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详细规定各项应急措施和救济途径,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日领导值班制度,负责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防范和复杂业务协调。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纳税人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按规定即时办理或答复。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制定长泰区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涉税纠纷,按照“迅速响应、采取措施、及时上报”的原则迅速处理,排除问题、化解纠纷。加强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与、多点监控、协同作战的联动高效运行机制,抽调分局业务骨干组成12个风险应对小组做好纳税评估工作。二是加强思想认识。组织对文件进行学习讨论,充分认识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日常税收管理风险意识。三是强化数据分析。依托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及平台,通过对相关业务票流情况查询分析,甄别风险环节,采取案头审核、税务约谈、要求企业举证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核实疑点情况,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分析。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23年长泰区税务局依托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反馈执行中存在问题。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度,我局共接到司法建议0份、检察建议0份。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长泰局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开展纪律教育月、清廉家访将“严管厚爱”送到家、“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廉洁倡议 、“以案为鉴”政治生态青年谈等活动,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激励党员,用身边的腐败事例提示警醒大家。是推动民主监督。我局聘请由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企业的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13名税收工作特约监督员对我局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税风税纪等重点事项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座谈会,了解监督员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

  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不仅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长泰区税务局多举措稳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2023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6.34亿元,留抵退税8户次2082.6万元,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28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税款约2.1亿元;先进制造业57户,加计抵减3279.4万元,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累计2.92亿元,为未来税收稳定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编制包括长泰区税务局、长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武安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岩溪税务分局、长泰区税务局兴泰开发区分局六份权责清单。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贯穿到依法治税工作的全过程,不断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夯实税收法治建设基础,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2.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一是完成总局巡视省局时发现福建芈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1350625MA3364EX8H)2022年度、2023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免适用的都是10%的扣除率的疑点核查反馈。二是针对2023年9月26日市局督内科对长泰局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完成3户次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疑点核查。三是完成“叶淑桢被举报收取巨额劳务费涉税问题”的核查反馈报告。四是完成2022年度督察审计存在问题再梳理报告反馈工作。五是完成市局2023年对长泰区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肖红武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12个问题18户(次)纳税人多征税款14.63万元的整改工作。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机制。调整和完善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及时更新内容。紧紧围绕纳税人和缴费人需求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后期动态跟踪保障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检查跟进,专人管理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实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切实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行政许可313户次、行政处罚798户次。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关乎政府权威和民心向背,在诚信建设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其他各领域诚信建设的引领者和标杆;党员领导干部讲诚信,才能激励全体党员践诺守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诚信风尚,继而带动广大公务人员讲诚信,建设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2023年度,长泰区税务局在合同履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未发生失信行为。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1.全面做好“掌上办”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线下宣传手册和线下教学的方式,积极宣传福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各项纳税申报和社保费用缴纳,纳税人和缴费人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办税。

  2.申报融合,省时省力实现10个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申报,填报单表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

  3.优化服务质量。“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办理业务所需的所有材料,对来自外地的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耐心、细致、全面地解答相关房产过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纳税服务。

  4.“数电”推广用实劲开展数电票第三批开票推广工作,提前一个月完成省局目标,有力推进新电局双轨验证工作,2023年12月累计实际测试业务2451笔,测试量全市最高。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深化部门共享,一是针对税务端与不动产交易系统信息传送不顺畅的问题,及时与软件公司对接处理,提高传送效率,压缩办税时间。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在确保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畅通的同时,通过设置虚拟户查询等手段及时将已缴未缴人员名单传达到各乡镇场区,方便基层政府部门经办人员精准辅导,动员缴费。三是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动监管工作,联合长泰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建立共享数据库。整合我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集信息、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备案信息、市场监管局“代理记账”、“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主体登记信息,交叉比对摸排出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业务的50户市场主体、29户登记采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14户财政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有效解决跨部门数据信息差。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一是以智慧税务建设推进为重点,利用系统大数据清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发挥以数治税功能,即根据土地契税缴纳情况追溯土地使用税是否有及时申报缴纳、根据房产契税缴纳情况追溯房产税是否及时申报缴纳属期内应纳的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023年度清理补缴房产税988.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60.42万元。二是完成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严格纳税信用级别调整,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口径,认真审核评价信息,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今年共采集纳税信用信息28670户,纳入信用管理的户数有6732户,其中评价户数为6399户,占比95.05%;其中3户企业在不改变总局评价指标业务规则的前提下,按照全省统一复核口径据实调整(由B级调整为A级),年中复评1户。三是依托“闽惠享”税费优惠政策疑点提示平台,各部门协同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疑点数据的反馈处理与审核工作。减税办每日实时跟踪疑点更新,督促税源管理部门及时完成疑点反馈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辅导+初审”进行初步风险阻断。2023年度区局完成疑点反馈362户次,其中已完成退税(费)158户次。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依法行政体系。我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区局党组高度重视税收法治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制工作机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法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设立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和具体负责工作运行过程,为实现税源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奠定扎实基础。我局以创新完善规范化执法机制为重点,推动各分局、机关股室将依法行政工作有机地融合到税收工作的全部领域,重点突出包括规范执法管理和行政管理两大方面在内的各类项目,配套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与税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2023年度累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依照工作要求,我局于2023年第一季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将《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长泰区税务局大力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一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2023年长泰区税务局充分发挥区局“青蓝工程”作用,建立师带徒制度,开展青年干部晚自习系列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通过法制部门宣讲、交流等方式,助力青年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二是助力新任干部通过年度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培养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建立学习交流微信群,积极组织参考人员开展自学、自评、自查活动,并组织7名新任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模拟考试。三是积极参与专项学习活动2023年10月,我局法制部门负责人、经办及公职律师参加了市局法制科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培训重点为对党务、廉政教育、保密工作等相关文件学习以及对税务行政执法合法性、税务行政处罚法、三项制度等解读,对税收执法若干疑难问题分析等。2023年11月1日至2日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经办人共8名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会,此次培训会旨在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准确理解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四是举办知识更新培训班2023年9月4日至8日、9月24日至28日,长泰区税务局联合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举办的知识更新培训班分两个批次在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成功举办。本次培训邀请了税校教授、税务业务骨干进行授课。

  2.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涉税风险。深入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审批项目及权力清单梳理、公布,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改革及权力清单清理及公布。做好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准确把握行政处罚权的性质、内涵和外延,对税务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厘清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最大限度降低自由裁量权带来的执法风险。

  3.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023年度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涉税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将重大法制审核事项纳入到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法律职业资格5人,为推进依法治税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

  1.法治理论研究学习一是开展2023“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长泰区税务局联合各部门于长泰区法治文化公园(陶然园),通过展示横幅、展板,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互动奖品等方式,围绕宣传主题向来往群众广泛宣传宪法知识、解答医保社保疑难点以及普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此次宪法宣传活动共计普法132人,发放宣传册200份、互动奖品30套。区税务局办公室联合岩溪分局先后走访了漳州萨格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长泰区岩溪镇青年果场,与企业财务、果场经营者及果农们面对面沟通交流,向他们讲解宪法的基本知识,同时将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送上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2.精准立体政策宣传先后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2023年来在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税务报、福建日报等平台刊发信息报道56篇、原创漫画3篇,释放税宣效应。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长泰区税务局

  2024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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